第751章 鸳鸯阵and复合弓(2/3)

    这同样也是米德尔斯大陆上明明就有魔法师,可战场上却很少见到的唯一真相。

    “阎王点卯!”

    这种身体素质决定了他们天然的力气大。故而因萨士卒多用更为沉重的长枪为主,而非长刀。

    在他们戎马厮杀的一生中,从未见过这种军阵。更未见过这种奇怪的兵器。怎能不心生恐惧呢?

    可这一点,却被狼人完美解决。

    分列在狼筅兵身后的两個长枪兵立刻上前,举枪便刺。将那些被狼筅兵器上细枝分桠勾缠住的因萨士卒一一戳死。

    咣嗤!咣嗤!咣嗤!

    魔法师的名字出现在赏金猎人的任务名单上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

    怎么朱珂金一来,碎颅就开始吃人了?

    “进!前进!”

    而这,恰恰是鸳鸯阵诞生的由来。

    而魔纹符石几乎全部来自于白月麾下的狼人一族。所以说,雷文远征兽人帝国那一趟,收益远远大于雷文的付出。

    况且战争无论是输是赢,是胜是败,对方身为贵族的主帅又不能被轻易的斩草除根。到时候战场上大败,一旦被忌恨上了。

    这一下,瞬间将因萨士卒的攻势为之一滞!

    一旦被狼筅上條绺状的枝杈勾住铠甲缝隙,那种绝望感,不亚于被从河里被网上岸的鱼儿。

    才能在此刻,彰显出狰狞的厚积薄发之势!

    短短几息间,五六个因萨士卒便缓缓倒下身躯。气绝殒命。满脸的不甘与惶恐。

    都说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故而对高阶魔法师而言,谁也不会轻易的惹一身臊。

    可以不用穿戴沉重铠甲上阵。

    五阶以下的魔法师不会飞,法术威力也不够大。落在这种战场上,身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不是会不会死的问题。

    可是伱要记住,伱绝不会比这些要亲身上阵杀敌卖命的人多考虑到任何一丝的细节。

    何况埃里克还有七阶法则神兵在手。谁会傻乎乎的在这个时候,飞到半空中站在原地吟唱魔法咒?

    这种白皮加黑皮的青皮混种,虽恶贯满盈,但长得却是人高马大,人模狗样。个子都很高,骨架也很大。眼睛也不小。故而除了与兽人相比外,在人族的国度内,盎格撒克族算是较为威猛的。

    这其中的差距,实在是云泥之别。天渊之隔。那种轻装上阵所能爆发出的灵活和杀敌时间上的持久,几乎是碾压式的!

    “吼!吼!”

    高达十二人组成的鸳鸯军阵已堪称“笨重”。故而并非没有缺陷,譬如狼筅兵。因武器狼筅又长又重,人族士兵哪怕是特种兵,也往往不能久持久握。

    五阶以上的魔法师根本不会以身涉险,给自己平白树立强敌。

    当然,自然也会有特殊的情况与例外存在。万事无绝对。

    所以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鸳鸯阵中的狼筅兵绝大多数都是兽人。不是狼人就是身强力壮的哥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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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瓦尔领,由于吃的多而被家里人嫌弃,后被托尔看中挑选为亲兵,15岁便跟随雄鹰军远征兽人帝国,又独自在兽人帝国血石领坚守数年,今年只有22岁却已升任队长的亨利神情冷峻的大声喝道!

    盾牌兵身后,亨利的两边,两个狼人发出一道兽吼,身上裹着黄澄澄的防御光罩,举起狼筅朝对方刺去。

    埃里克虽只有五阶,可他有狮鹫,相当于弥补了这个缺陷。而且还听说,雷文手中还有羽翼药剂。没理由不给埃里克一颗。要知道,埃里克可是雷文的爱将。

    其中狼筅兵手持的“狼筅”,是一個形似圣诞树的三角形武器。上面细细的枝杈炸分,能够很好的大面积阻隔因萨士卒的可怕冲锋。再然后长枪兵挨个阎王点卯,一一戳死。

    这就好比两个身体素质相当的人,一個背负着五十斤的哑铃,一個只穿大裤衩子。然后开始赛跑。输赢早已注定。又好比让一辆老头乐去与三吨重的仰望u8对撞,就是这么的不自量力。更好比让一头狐狸跟大象拔河,形同蚍蜉撼树。

    但这不是雄鹰军最可怕的杀手锏,更可怕的是,这些鸳鸯阵的雄鹰军基本都配备了数颗魔纹符石。

    顷刻间便到了鸳鸯阵与对方长枪步兵冷刃相接的地步!

    那不等着给埃里克送战功呢么?

    双方大军数万的炮灰在短短时间内便被磨灭化为劫灰。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与因萨士卒作战,往往还没近身,便被乱枪戳死。

    亨利大声喝道。

    之前提到过,因萨帝国的主体民族为盎格撒克族。基本上全都是海盗悍匪的后代。吃人、炼铜这种恶习也是从因萨帝国传来的。否则血腥高地都存在千年之久了,从来没吃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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