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章 鸳鸯阵and复合弓(1/3)

    鸳鸯阵and复合弓

    “杀!杀!杀!”

    终于。

    大军推进到了血腥高地、菲顿诸城邦、因萨帝国接壤的拐角处。

    埃里克一方,率领着2万哥布林,1万狼人,2千鹰人,2万王都军俘虏,1万雄鹰军。再加上从血腥高地上收拢的马贼和新兵,共计六万余人。

    而因萨帝国则由加布德昆公爵率领十万余因萨士卒,对垒在边境处。

    双方挑了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在野外展开了一场激烈大战。

    自从获悉了埃里克一刀斩灭朱珂金的战报后,加布德昆公爵便死活不同意阵前斗将一事。只愿意开展大战,决一胜负。

    加布德昆身为公爵,实力虽低只有四阶,但埃里克也没办法越过十万大军斩首对方。

    首先这就不符合米德尔斯大陆的传统。

    其次加布德昆身边,自然也有专人保护,那些扈从,未必没有五阶的实力。保不齐六阶都是有的。

    埃里克若是冒然孤军深入,说不得自己反倒要形神俱灭。

    在米德尔斯大陆,战争的胜负往往由士卒们决定。由底层人相互厮杀而分。双方主帅是轻易不会犯险的。

    尤其当主帅还是贵族的时候。

    所谓贵族,那就是一个個小国王。类似于“御驾亲征”的效果。埃里克怎么说也是男爵,自然要遵守这份传统。

    故而别说加布德昆身边有护卫,即便没有,埃里克也只能是干着急,拿对方没什么法子。

    这条不成文的规矩,看似在局势对自己有利时化为桎梏。可所谓风水轮流转,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春风得意呢?

    万一将来他的儿子托尔陷入了劣势,会不会就因今日他埃里克遵守了规矩,因萨俘虏了托尔后也会留其一命呢?

    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说来说去还是那条亘古不变的铁律——在米德尔斯大陆,只有贵族才算人。

    双方大军对撞的瞬间,死亡就像瘟疫般瞬间蔓延开来。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毫无反抗之力便化为乌有。消失的干干净净。蒸发的就像是他们从没有来到过这人世间一样。

    若是还有亲人家眷在世的话,或许还有人会为他们哭嚎两嗓。

    若没有的话,那就真化为一滩血泥,尘归尘土归土了。

    从生至死,连一抔黄土都没得盖。

    埃里克这边,摆在最前面的,自然是智力低下,实力较弱的绿皮老鼠哥布林和血腥高地的马贼。第二层就是狼人加王都俘虏军混编。第三层,则又是一层身强体壮的哥布林。第四层则又是五千狼人。最后,才是真正的雄鹰军。

    既作为压阵,也作为督军。

    将哥布林摆在最前面当炮灰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此次出征,家主虽未明言,但埃里克却明白,消耗领地内的兽人大军也是一项暗线任务。谁让领地内的兽人实在太多了呢。再一个,这一次埃里克摆出的军阵,名为鸳鸯阵。

    智力低下的哥布林与根本来不及参与训练的马贼,完全无法胜任这项艰巨的任务。

    所谓鸳鸯阵,以十二人为一组。

    下设队长一名,盾牌兵两名。狼筅兵两名。长枪兵四名。两名镗耙手。居中的是一名长弓兵。

    镜像分为两伍,分顾左右。

    其中两名盾牌兵在前,主先锋防御。

    身后跟着拿着令旗的队长。主指挥中枢。

    两侧则是各端着一柄宛若圣诞树般的名为“狼筅”武器的士卒。名为狼筅兵。左右各一個,主控场阻敌。

    再之后是四名手持索黑之刃的长枪兵。主杀伐收割。

    阵尾设置两名镗耙兵。主支援策应。所谓镗耙,就是三叉戟。

    所谓支援策应,就是一方面要防御来自于身后的敌人反扑。一方面要收割没有死透的敌军。若阵中长枪兵战死,则立刻转化为长枪兵。若阵中长弓手战死,则立刻转化为长弓手。若盾牌兵战死,则立刻转化为盾牌兵。

    阵中位置,除指挥队长外,身后则跟着一個长弓兵。主远程点杀。

    故鸳鸯阵,共十二人。

    军阵这种东西,不是说越完善越好。而是要综合全方面的考虑。

    比如要考虑机动性。追敌时的速度和效率。

    比如要考虑冲锋时的一致性。不能说一冲锋就自乱阵脚了?

    比如要考虑变阵的灵活性。一個好的军阵,自当有龙蛇之变,以应对战场上千变万化的瞬息局势。

    这种军阵,每增加一个人,所需要付出的训练时间和需要记住的口令旗语那都是成倍增长的。

    换句话说,一個12人的军阵,可能需要训练7個月就可以做到令行禁止。配合密切,默契无间。

    可如果这个军阵变成了13人,或许需要1年多才能做到这样的地步。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或许会有很多人心中默默在想,為什么不在阵中央多增加几名长弓兵。以此来增加杀敌的效率。為什么不在阵前多安排一名盾牌手。以此来增加冲锋的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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