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6/7)

    「你打的主意还真够卑鄙的。」

    独孤天威探头冷笑。

    「这算哪门子卑鄙?还有更卑鄙的!」

    蒲宝啧啧摇头。「他爹同那人决斗之前, 居然签下无遗仇生死状,若是不幸落败,还托那人照顾他儿子。他妈的!这下可好, 板上钉钉,想栽他个『滥杀无辜』还不成,没戏!」

    「……你是说他卑鄙,还是你卑鄙?」

    独孤天威听得都没谱了, 一下搞不清楚主从。蒲齐正要说到得意处,全不理他的挖苦,嘿嘿笑道:「所幸老天有眼,竟让本将军想到一个法子,三两下便解决了这个难题。」

    「什么法子?」

    「我让这孩子检了块石头扔我。」

    独孤天威不禁失笑。「我虽然很想说『扔得好』,不过恕本侯驽钝,实在看不出扔你一石块算什么好主意,拿这个一一孩子未免不厚道。」

    「拿石子扔镇南将军就是行刺,行刺镇南将军是死罪!」

    蒲宝大笑:「刑审定验,毋须等候秋决,立时便能斩首弃市,绝不容赦!那人既然签了无遗仇生死状,岂能放这托孤的责任不管?只得请我高抬贵手,放了这孩子一马,说什么『只消不违侠义道,什么事都肯做』,「我对孩子说:『要杀他呢,我是办不到的,估计世上也没几个人能办到,不过,世上比死还难过的事情可不少,咱们教他生不如死,也算为你爹报仇啦。』」伸手去抚男童的发顶。男童侧首避过,小脸上阴晴不定,不知正转着什么心思。

    他说得洋洋得意,现场却是一片静默。片刻独孤天威才摇头嗤笑:「教你想出这么阴损的法子,这天真是没眼了。」

    蒲宝乐不可支,显是把这话当成讚美。忽听一把清脆的喉音道:「这孩子……叫什么名儿?」

    却是沈素云。

    众人被她动听的语声吸引,纷纷转头。蒲宝性好渔色,早听说镇东将军夫人容颜倾世、丽冠群芳,人称「三川第一美人」丝毫不觉唐突,乐得与她隔空攀谈:「他姓虔,至于名字嘛……喂,你叫什么名儿?本将军日理万机,记不了细琐小事。」

    男童嘴角紧抿,面色阴沈,竟来个相应不理。

    沈素云怜他年幼失怙,不幸撞在蒲宝手里,被当作挟制他人的工具;换作旁人,或可利用丈夫的权势,将孩子抢救过来,但蒲宝与慕容柔同属天下四?,官衔无分轩轾,此法恐不可行。她对官场纵无涉猎,也看出蒲宝不与相公相善,只得打消念头,褪下腕上的金丝镯子,交给身畔的红衣少妇:「耿夫人,我想送给那孩子一点小玩意儿,权作见面礼。有劳啦。」

    「是。」

    少妇袅娜而起,众人双目一亮,随即扼腕:这么个雪肤花颜的绝色丽人,方才居然全没留意!镇东将军夫人固然高雅俏丽,然身子纤细,不及少妇玲珑浮凸,腴润可人。这可是天生的尤物啊!

    少妇莲步轻挪,径朝镇南将军的位子走去,所经处众人无不自动分开,让出道路来,个个屏息訾目,呼吸声渐转粗浓,不时传出「骨碌」的吞涎声响,明明场面甚是滑稽,却无人发笑。

    她来到男童身前,拢裙侧蹲下来,丰润的雪股曲线绷紧了滑亮的缎裙,将金丝镯子套在他小小的腕间,柔声笑道:「这是将军夫人送你的见面礼,你好好收着。」

    男童嗅着她温温香香的吐息,小脸红得像软熟的柿子一样,扭捏道:「我不要。这是姑娘家戴的,我又不是姑娘。」

    少妇笑起来,将金丝掐小了些,以防从他腕上脱落。「这是将军夫人的好意,拒绝别人的好意,人家会难过的。你也不想将军夫人难过,是不?」

    男童瞥了沈素云一眼,见她美貌温柔,关怀之意溢于言表,胸中涌现一股莫名酸楚,咬牙忍住,沉默地点点头。

    「既然这样,你便收下,好生保管。」

    少妇替他整了整衣襟束带,理顺鬌丝, 笑道:「你好乖啊。叫什么名儿,告诉姊姊可好?我替你向夫人说去,夫人必定欢 喜得紧。」

    「我叫无咎。」

    这名艷丽婀娜的红衣少妇,自然是符赤锦了。沈素云爱她陪伴,三乘论法这么重要的场合亦不忘携她同行,慕容柔不忍拂逆妻子,便即应允。符赤锦可不是独个儿来的,弦子照例换上男装,扮成穿云直卫士,混在二十名随从中一併上山,贴身保护将军,自也是耿照的安排。

    符赤锦抚着男童白嫩的面颊,瞇眼笑道:「无咎真是乖孩子。是了,你那个仇人叫什么名字?」

    无咎尚未回答,一旁始终色瞇瞇地盯着她胸口的蒲宝面色微沉,嘿两声:「这也是将军夫人要问的么?」

    状似言笑,眸中殊无笑意。

    符赤锦一凛,忙垂首起身道:「小女子不懂规矩,一时好奇才随口问的。将军勿恼。」

    慕容柔扬声道:「耿夫人请回。南陵道的閒事,与东海道无关,莫犯在本?手里,是谁都无所谓。」

    蒲宝干笑两声,遂不再言语。

    蓦地山门外一阵骚动,礼宾官高颂:「南陵孤竹国伏象公主-到!」

    一群身披金缕、腰挂金刀的精壮汉子拥着一名高挑女郎进场。南陵富产金银,风俗却尚以白银为饰,黄金多轮往北方,换取绸缎、瓷器等奢侈品;蒲宝镇守南陵,连软轿都 以银箔贴饰,以融入当地民情。

    这支以黄金妆点的队伍走在南陵使节团的前缘,分外惹眼,然而衬与女郎特殊的髮色,谁都不得不承认:唯有耀眼的真金,方能与那头火焰般的红髮匹配;对比之下,白银的色泽太过柔和,完全无法抵挡那头炫目的炽烈红髮!

    「这位是……」

    沈素云没见过那样的髮色,忍不住睁大美眸。她生于巨富之门,见识较常女广泛,西山毛族的商人她从小到大不知见过几回,他们的鬚髮都带有一种泛黑的铜红色泽,即使在阳光之下,都不是这种如火焰般张牙舞爪的金红色。这决计不是毛族的特征。

    「孤竹国主早逝,国中由大臣摄政。这位伏象公主是先国主的独生女儿,据说她精于骑射,颇为知书,甚得百姓爱戴,由她即位登基、重掌大统的呼声很高。」

    慕容柔随口解释。

    那伏象公主果不负其名,雪肌比最上等的乳脂象牙还要白皙,沈素云平生从未见过,甚至想都没想过会有那样酥白耀眼的肌色,加上她鼻樑高挺,五官深邃,身量丝毫不逊于随行的金缕卫士 ,当真是美貌、英武兼而有之,不禁心折,满怀憧憬道:「南陵之人真是特别,居然能有女主。我若生为孤竹国的子民,也想要有这样的女王!」

    「没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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