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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藏在发廊不远处的巷子里,悄悄露出一只右眼,时刻注视着发廊门口。见她拿着我的钱包出了发廊,正朝着我呆的地方走来,我赶紧显出原形,低着头东张西望,嘴里还小声嘀咕“跑哪儿去了”,样子很烦很焦急。嗯,我力求做到任何人都能看出我在找东西。

    荒唐的苗(二十一)

    两分钟之后,我和她在一颗大树旁碰了头,我故作慌张的问:“你看见我钱包没有?!快告诉我。”

    她二话不说,把钱包塞到我手里,“给你,一人捡一次,扯平。”

    “不行!”我脱口而出,特别严肃。

    “凭什么不行!”

    我拼命让自己稳定下来,理好乱窜的思绪,把阿贯教我的话翻出来,转说给她:“我捡你钱包的事已经过去了,是过去式,也就是说可以抹去不记。且那次我没找你要报酬,那是我自己放弃了权利,放弃的东西就没有了。而现在不同,现在你把钱包还给了我,我就得谢谢你,不然就不是男生,你也不想我连男生都做不成吧。”

    估计她和我一样,没明白这几句话是哪国的理论,完全摸不着头尾之余,哭笑不得。她说:“好吧,我接受你的谢意,你也可以继续做男生,再见。”

    我拦住她,说:“不行,至少得请你吃碗面,不然我晚上睡不着。”

    “死缠烂打?”她很聪明,竟看出阿贯给我的策略,看来她以前没少让人死缠过。她笑了一笑,说:“好吧,正好我还没吃饭。”

    一切顺利,只是我居然找不到附近何处有面摊,转来转去,最后还是由她引路,带我来到她们学校门口外的一个小面摊。小面摊最大的特点就是小,实际就是路边搭一个棚,摆上一张桌子和四张凳子,还有一辆像灶台的活动车,车上有面、菜、调料等等,卖面老伯就在那上面煮面,连个店名也没有。整个环境看上去并不好,甚至可以说不怎么卫生,但飘着一股气味特别的香,闻着它,仿佛她的脸都变得更好看了,不,应该说更喜悦了。

    我也很高兴,让我去有档次的地方,我不一定会习惯,也不见得会喜欢,且钱肯定不够。而看着煮面的老伯,我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很随意,随和,像在家里一样。

    我和她一起坐下,可还没来得及叫面,坐我对面的小子就开腔了,龇着牙说:“兄弟,这两座位都有人了,麻烦你们去其它地儿。”

    我仔细打量了下,这家伙年龄应比我大两岁,个子也比我高出一个头。他上身穿着蓝色kappa体恤,下身穿着蓝色“野狼”牛仔裤,左大裤腿上还绣了个“酷”字。绣得挺难看,估计是他自以为很酷,所以自己绣了个“酷”字到裤上,野狼服饰集团该不会干这种掉份的事。还有,最明显也最奇怪的是他的发型,跟晒谷草似的,比阿贯上次的发型还难看,肯定不是啥善人。

    虽然知道对方是最好别惹的那类人,但我不可以在李玛面前丢面子,于是硬起头皮,理直气壮的问:“你说有人,人呢!”

    “我们说有人就有人,少废话,快滚!”对面小子的旁边还有个男生,两人一样的打扮,应该是一伙的,都是一丘之貉的衰人。

    我又说了:“凭什么!就凭你俩长了嘴,我还有呢。”

    对面的小子生气了,一杯茶泼到我脸上,还是温的。我的怒火不由自主的烧起来,想自从答应凌雪不再打架之后,我就很少动火气了,可他这一泼,把凌雪的话都泼不见了。我啥都不顾,他泼我茶,我连着整个茶杯砸到他脸上。我的茶可是热的,冒着热气呢。

    对方哎哟大叫一声,把桌子一掀,两人同时朝我扑来。

    “你们别打!”李玛大吼一句,紧接着飞快的朝校门口跑去。嗯,她听聪明,在这种非正式比赛的情况下,吼停如同放屁,完全没用,当然要三十六计走为上,我一点不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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