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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贯打听过,李玛每个星期天都会去“有间发廊”做头发。她算是我见过的最喜欢自己头发的女生,好比我喜欢凌雪的程度。提到凌雪,我一想到要去色诱李玛,就觉得有罪恶感,仿佛很对不住凌雪,哪怕我成功诱惑李玛的几率微乎其微。

    公车上,我心绪很复杂,徘徊与激荡着,加上旁人汗淋淋的身体的挤压,烦躁异常。熬到下了公车,我赶紧在路口买了两支“小布丁”,吃了一支半,感觉凉下来不少,才赶向“有间发廊”。我到发廊后,问理发大姐李玛来了没有?理发大姐说李玛过一会儿才来,我也就松了口气,安心坐下慢慢等。

    理发大姐问我:“你也是来追李玛的?”

    我矢口否认,说:“我是来剪发的,我朋友说你这里剪的不错。”

    她掩嘴一笑,说:“小兄弟,你挺会说话的,我认得你,上次你和一个小胖子来的,你说的朋友就是那小胖子吧,我觉得他那个发型挺……特别。”

    我当然听得出她也在说假话,如果硬要说阿贯上次理的那个发型特别,也只能解释为特别丑。

    我让她给我随便剪剪,剪很平常那种学生头就行,还请她稍微剪慢一些。他不解的问我为什么要慢慢剪,我一时之间想不到太好的借口,胡诌到太快了我受不了。差点当场把她笑死,也不知道让人“含笑九泉”算不算谋杀。

    一边理发,我一边和她东一句西一句闲聊。我会假装在不经意间问到李玛的事,她则假装没看出我的假装,一点点给我讲着。我知道了李玛和我一样,也是个孤儿,甚至必我更惨,我还有个奶奶,她连奶都没有——她是由养父养大的。只不过,她养父是一间超市的股东,家里还算富裕,不用跟我似的为了七十元忙活一个暑假。我不是要羡慕她什么,只是作为孤儿,那些悲痛的亲情差不多都麻木了,感触能大些的是生活,过得好或不好,自然成了辨识可怜程度的标尺。我要声明,我并没真正认为自己可怜过,只有真正可怜的人才会觉得自己可怜。

    不知不觉间,我的头发已经理了一半,李玛也出现了。她还是像上次那样,坐在最里面那张椅子上,看见我显得有丝惊讶,眼光跟萤火虫似的闪啊闪的,挺好看。

    我先开口道:“呵呵,又见面了,我俩还真是有缘。”

    “太老套了,有新鲜点的吗?老土!”她的口气一如既往的不客气。以前我不太喜欢,听理发大姐讲之后,我知道那是她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从小没有亲生父母的庇护,自己自然要学着变得强一些,让其他人不敢欺负。

    我说:“没有,事实就是事实,我俩的确很有缘。”

    “那好。”她停了一下,“是不是有缘都无所谓,到此为止,我不太想说话。”

    我在和女孩子搭讪方面真没啥天分,她叫不说话,我就真的不说了——这种老实是很纯的行为。嗯,我这么些年的语文课都白念了,枉识汉字数千,竟拼凑不出一句能勾起聊性的话。

    我静静的坐着,看着镜中的自己,偶尔也看看她,显得特别呆板,仿佛水中之月,看似近在眼前,实则远在千里。她的头发快要弄完的时候,我的头发才理好。我得承认理发大姐着实很老实,除了阿贯那次“前后剪成一样长”,我让他剪慢些,她的动作就真的比蜗牛还慢,简简单单一个学生头,她在我脑袋顶上磨蹭了一个半钟头。干巴巴的坐这么久,脖子没酸断,屁股也麻了,还隐隐像针扎一样疼。我都怀疑椅子里有钉子。不过,不满归不满,我不能说出来,还得装作很感激的样子,一来是我自己要求的,二来得表现出男士风度——除了羊癫疯和台风,其它风我都不讨厌。

    我付完钱,像偷到东西的贼一样火速离开。我在付钱时,早已把钱包故意留在了椅子上,模拟我和她相识时的情况,让她捡到钱包来找我,如果她不来,我就去找她,如此就能有再一次见面的机会,只要能再见面,其它机会自然也会有可能。当然,钱包并不是我的,钱包和里面的钱都是阿贯的,除了那张有些破旧的学生证是我的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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