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4/6)
但是,他们全都忘了这一次的对手是谁,左光斗也忘了离京前草拟的那封奏疏——
“径直”的杨涟,罗列了魏忠贤二十四罪;“沉密”的左光斗,罗列了魏忠贤三十二罪。尤其是左光斗的《三十二该斩疏》,倘如期送出,魏忠贤面临的都不是一“杀”字,而是“剁、剁、剁、剁、剁……”你死我活,魏忠贤不能不纠结:哪天东林党人要是又上台了,自己肯定就不是回家喝酒这么简单了。
左光斗的《三十二该斩疏》就这么折磨了魏忠贤将近半年。
魏忠贤也不是什么善类,东林党欲整死魏忠贤,魏忠贤也想把东林党捅了,只是找不着刀子。关键的时候,东林党人汪文言居然递上了一把。
汪文言(?——1625),本名汪守泰,歙县人。汪文言是东林党中的智囊人物,也是东林党中人品欠佳的一位,《东林点将录》称之为“鼓上蚤”。左光斗是“东林六君子”之一,没人好意思加上汪文言,凑成“东林七君子”。
汪文言本是狱吏,脑子好使,胆子也大,因监守自盗被判遣戍,后来又当了衙署中侍茶捧衣之贱役的“门子”。为了生计,也为了体面,汪文言又到东林党官员、刑部郎中于玉立的门下,当了个书吏。于玉立被贬官后隐居家乡,不知京中情况,选中汪文言进京,广结朋友,了解动向,还为他捐了个“监生”的身份,便于其开展特殊工作。
汪文言就这样来到京师,投奔到太监王安门下,并与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过从甚密。汪文言用计离间齐、楚、浙三党,从此东林党一党独大。因脑子好使,颇有能耐,汪文言得到东林党魁、内阁首辅叶向高的赏识,官至中书舍人,完成了身份转变,汪文言从此高调游走官场。
从一个有“前科”的平民,一步一花钱,汪文言挤进了东林党的核心层,这钱该花的地方也实在太多。只花钱,不进钱,又清正又廉洁,鬼才相信他家里有那么多钱。
魏忠贤曾经抓过汪文言一次,并非因为魏党与东林党间的“党争”,而是涉及银子。汪文言被抓,问题性质不是太严重,东林党又没有理由袖手旁观,魏忠贤只好将汪文言放了。这一次,又是因为银子,魏忠贤将汪文言逮个正着。
这是一桩惊天大案,汪文言自己坠入万劫不复之渊,也让好友左光斗等大祸临头……
十、银子
早在天启二年(1622年),“广宁失陷案”即惊动朝野。广宁失陷,是天启年间明朝与后金(满清)军事对抗中最严重的事件,明朝因广宁失陷而尽失辽西,与后金对抗的战略优势开始丧失。
广宁失陷同样是一起责任事件,时任辽东经略熊廷弼,与广宁巡抚王化贞不和,二人在军事部署、战守之策上分歧严重,导致广宁失守。广宁巡抚王化贞不习军事,对广宁失陷负有主要责任,故天启二年二月,王化贞被逮捕,熊廷弼罢官听候查考。
王化贞,东林党首叶向高弟子,广宁失陷后又贿赂魏忠贤,从而得到东林党与阉党的双重袒护。熊廷弼,湖广江夏人。熊廷弼人脉交往复杂,为楚党,曾获东林党最直接的对头江西党支持,又与杨涟、左光斗等东林党人关系密切,传言杨涟弹劾魏忠贤的奏疏即出自熊廷弼之手,故又为东林党的死敌魏忠贤所恨。
“广宁失陷案”初期的处理结果,王化贞负主责,熊廷弼负次责,应是客观、公允。但朋党背后复杂的争斗,使“广宁失陷案”的处理迅速走偏,熊廷弼成为不二的“替罪羊”,为王化贞背锅——天启五年八月,熊廷弼以“失陷广宁罪”被杀,并传首九边。王化贞则免于一死,重罪轻判为斩候决,直到崇祯朝重理旧案,崇祯五年(1632年)才被处以死刑。
广宁失陷后,熊廷弼也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多方交通运作以图减罪。替熊廷弼私下交通打理的人,主要是汪文言。熊廷弼提供给汪文言的贿金,是个天文数字。御史弹劾熊廷弼侵盗军费十七万两,御史刘徽弹劾熊廷弼家财百万。熊廷弼贪污空穴来风,但违法事实被阉党极力夸大,造成事后无法追赃。
汪文言替熊廷弼消灾,难度颇大,因为熊廷弼罪轻即意味着王化贞罪重,这在东林党内部肯定行不通。汪文言铤而走险,竟然让人找魏忠贤帮忙,并许诺重金。魏忠贤这一查,汪文言又一次浮出水面。
天启五年(1625年),魏忠贤将汪文言下镇抚司诏狱,魏党锦衣卫指挥使许显纯对汪文言严刑拷打,熊廷弼贿赂案几乎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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