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6/7)
明代“役籍”制度的养成,桐城东乡人说一不二、敢作敢当的性格尤为凸显,也就是桐城派大师吴汝纶所称“好斗敢死”的东乡民风。
左光斗便是这种说一不二的人。有一年,左光斗与朋友、老乡方大铉一起喝酒,见其六岁的儿子方文在一旁玩耍,随口问了一句:“你读过什么书?”方文答:“杜诗。”左光斗顿时来了兴趣,对小孩说:“这么小都能背杜诗?背一首试试,真背出来了,我把女儿给你!”结果方文真的背出来了,左光斗也真的将长女许配给了方文。
左光斗的女儿成亲后,与婆家人的生活不和谐,一次口角后自杀身亡。左家一大帮人冲进方家,将方家砸得稀巴烂。方文有一小妾有孕在身,不幸成为出气筒,一顿拳脚后当场毙命,闹出一尸两命的惨剧。左光斗的女婿方文跑得快,好多年后都不敢回家。
家风,乡风,可见一斑。左光斗进入官场,明季的世风又席卷而来。三风合一,左光斗命中的血雨腥风隐约显现……
三、世风
世风日下,是王朝末期的普遍特征。但“世风”的概念,显得抽象而空泛,明季的世风于官场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黑白不分的“朋党之争”。
左光斗官场经历十八年,六年默默无闻,六年“下岗待业”,最后六年手段雷霆。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明朝官场有场整风运动,左光斗出任御史巡视京城,一气抓了一百余假官。明季的假官,不是小广告上的办假证,而是官员任命中程序与门径方面存在问题。卖官买官是一种风气,左光斗不吃这一套,也不问假官背后的真“靠山”是谁,直接就较上劲了。左光斗任御史的时间并不长,“铁骨御史”的声名却不小。
左光斗显然充满了正气,朋党之风中左光斗不能不置身其中——左光斗是东林党成员,并且是东林骨干。为了东林党的利益,左光斗还看上了另一个人,即《明史》中的“奸臣”阮大铖。
阮大铖,字集之,号圆海、石巢、百子山樵,桐城人。阮大铖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进士,官场是非一言难尽,最终他以文学而史上闻名。
天启四年(1624年),阮大铖因父亲去世在家丁忧守孝。“丁忧”就是俗称的“守孝三年”,实际上明制规定的“丁忧”时间是二十七个月。可是,二十七个月早已过去,吏部依旧没有给阮大铖安排新的工作,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阮大铖成天就在郁闷着这个事。正在琢磨奥秘时,阮大铖忽然发现这脑子动得有些多余——左光斗给阮大铖写来一封信,说你马上给我回京,我帮你谋到了一个好位子!
确实是个好位子:吏科都给事中。阮大铖“丁忧”前只是个“行人”,是一个科级(正八品)干部,工作职责主要是颁行诏敕、奉旨吊祭、奖励官员之类的事务,虽说工作体面还比较风光,但有什么权力那就谈不上了。并且,在这个位子上,阮大铖原地踏步干了九年。
吏科都给事中是正七品,这官品升了两级,“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就是以皇帝名义发出的制敕,都给事中发现有什么不妥之处,可以“封还”给踢回去。组织部长(吏部尚书)有重要工作向皇帝汇报,副部长一般不参加,但得有吏科都给事中陪同前往。吏科都给事中“品卑而权重”,左光斗主动帮自己谋到这么好的官位,阮大铖确实没有想到。
为阮大铖谋官,像是老乡帮老乡,也说得过去。左光斗确实是阮大铖的同乡,并且还是“同里”。除了是同乡,还是朋友,左、阮两家一直很有交情,交往频繁。但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左光斗关照阮大铖,关键在于二人是“同志”:左光斗是东林党的骨干成员,阮大铖是东林党的老党员,算“党龄”那都是一二十年了——阮大铖早在求学之际,就成了东林党领袖高攀龙的弟子。东林党领袖亲自当“介绍人”,阮大铖就这么加入了东林党。
朋党的群体利益优先至上,吏科都给事中这顶帽子,必须戴在东林党的党员头上。但是,明朝的官员升迁,要遵循论资排辈的既定规则。为了计划的圆满实现,东林党事先进行了精心谋划:天启四年二月,原吏科都给事中程注资满当迁。程注提拔走了,空出来的位子按“规则”应该由周士朴接任。问题的关键是,周士朴是个“无党派”人士,并且“性刚果”,不好操控,吏科都给事中的帽子断断不能给他。排名在周士朴之后的,是时任刑科给事中的刘弘化。刘弘化也是东林党人,但在东林党的核心层里没有“铁哥们”,加上自己的父亲已经病重,父亲一旦病故自己也要按规定回家“丁忧”,所以刘弘化自己放弃了竞争。这接下来的人选,只剩阮大铖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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