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5/7)

    左光斗的祖上比较富裕,自家不存在交不起税的问题,但乡亲经常因交不起税被关受刑,左麟就看不下去了。与妻子一商量,干脆掏钱替乡亲们垫上。可需垫税的乡民实在太多,更要命的是这一年的“芦课”问题解决了,新一年的“芦课”问题又来了,左家就算有百万家财也不够啊!百姓还是交纳不出,县官照旧打人、关人,左麟的火气腾地就上来了。左麟怒不可遏,收拾行李,直接进京找皇帝告御状去了。

    明初大力倡导上访直诉,老百姓认为地方上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进京,地方官谁阻拦处理谁。老百姓说得对,皇帝有赏赐,所以明初老百姓押着地方官进京的事都有,地方官不敢轻易欺负老百姓,社会秩序恢复得也快。

    但是,上访直诉制度的设计也有问题:国家这么大,事无巨细都由最高统治者来公断,这量也实在太大了,没有什么可持续性。后来设了道“门槛”,《大明律》规定:未经地方政府处理直接进京申告,越诉者“笞五十”,然后再受理。这招特有意思,如果莫名其妙被人扇了一耳光,明显太委曲,可又打不过人家,怎么办?理论上可以找皇帝去主持公道,但前提得先接受这五十大板,身体欠佳的可能小命不保。为“一耳光”的事挨“五十板”,事主觉得不划算,不如自己咽下一口气。

    左麟为乡亲的事越级进京上访,显然是知道这个利害的,这“笞五十”下来,左光斗的曾祖父左麟也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好在左家的家童左恩很忠勇,自愿替主人领受了“笞五十”——左恩偷了主人的状子,提前赶到午门击鼓鸣冤。“笞五十”下来,左恩果然一命呜呼。左恩死后,左麟见到了明宪宗,当面向其陈述桐城“芦课”实情,明宪宗“允奏,减课额十之三”。

    仅仅因为看不下去,便做了这件完全与己无关的事。为了这场进京上访,左家耗银近万两,外加一条人命。

    二、乡风

    明初的万两银子,折合人民币不下500万元,是个天文数字。为一桩与己不相干的事,搭上一条人命,耗去巨额家财,左麟究竟是因为什么?

    性格,或是性情。左麟在地方,人称侠义之士,看不惯的事情,拼命也是可以有的。

    从曾祖父左麟到左光斗,左家数代的性格,基本上差不多,左家的“家风”就是这样。

    左家的“家风”,似乎是“遗传”,其实,不尽是。左光斗的家乡桐城东乡,“民风”全都是这样。

    桐城东乡是一个俗称,真正的乡名叫“清净”。清净乡地处桐城县的最东端,是一个枕山览水之境。乡名“清净”,本是个佛教用语。宗教呵护的是人的心灵,“清净”也是乡民的信仰追求,地方民风原本淡泊,但这是地方的“过去式”。

    左光斗的先祖本居江南泾县,明洪武年间迁居桐城东乡。这时的桐城东乡,民风剽悍,崇尚勇武,人心耿直。清代桐城派大师吴汝纶《章冠鏊传》曰:“东乡俗尚意气,其民好斗敢死。”

    桐城东乡的民风巨变,正是起于左氏家族迁居桐城的明初。中国历史上,明代实行最严格的“役籍乡贯”制度,即所谓“籍贯”。“籍”指“役籍”,“贯”指“乡贯”,与现代的“籍贯”概念差异很大。简而言之,“役籍”相当于当代的户口类型,明代的“役籍”分为“民籍”“军籍”等。不同的役籍,通常都会从事农业,但承担的税赋、徭役等义务完全不同。民籍承担的是田赋与力役、杂役等,军籍则承担军役义务,包括治安维护与征战等,是单一的兵役义务。

    左光斗家族虽属民籍,但整个桐城东乡的氏族多为军籍。桐城东乡所出的著名历史人物方以智、方苞家族,章纶、章伯钧家族等,皆为军籍。这些职业军人性质的乡民,长期接受军事“操术”与“军纪”的训练。军纪即军规,明代的军规内容复杂而严酷,核心在强调军人的服从性。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长官命令无论对错,军人都须无条件执行,显示军人式的牺牲精神。

    武艺精湛,军纪严明,义气为先,牺牲生命在所不惜,民风格外强悍,传承至今。清代江南九华山出了欺男霸女的恶僧,桐城东乡人听说后,一下去了三十六个武术高手,奔袭百里,把九华山打得稀里哗啦。清末太平军想借道东乡,老百姓根本不拿太平军当回事,来一次打一次,打得太平军不敢进东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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