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9(2/2)

    “不打紧。”纪仲年只道。对于他来说,活着和死去好像也没有什么区别。

    他将纪氏集团交给了专业的代理团队运作,大部分产业都发展得蒸蒸日上,为了扶直西城贫民窟而建的项目也陆续落成。

    一刀一刀下去,纪仲年实在痛得难以忍耐,才明白原来林斯的当年也是这么痛的。

    每当别人问起时,他就敷衍地答,说“时间终会冲淡一切”。毕竟世人都知一个道理:纵然是死别的伤痛,也能被时间磨平。

    他本来考虑过到国外去做安乐死,没有痛苦地结束这一生,但是每当想到,林斯曾对他说过“你会后悔的”,他就不想放过自己。

    这些年,生活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直到董叔也走了,纪仲年就更是一个人了。

    现如今,外面给搭了玻璃温室,有个小园丁阿温在照顾着,将这花养得很好很好。

    下午时,纪仲年来到旧宅,到庭院里喝茶听歌,像极了一个看淡世间事的老头,明明不过才四十岁。

    所以纪仲年一直觉得是自己活该,这是报应,本该报在他身上的……反倒去了林斯身上。他该承担的本就该比林斯多更多。

    他们这么艰难才在一起,走过那么多曲折的路,才不能让一场死亡把他们分开。

    耳机是很多年前的那一副,左边刻着“ZN”,右边刻着“LS”,外壳已经很旧了,里面也有点电流的滋滋声。

    继而定睛看了看镜子,他觉得自己的眼睛好像又蒙多了一层灰尘。

    林斯明明提醒过他,明明苦心劝过他,不要将陶蝶母子送去国外,不要执着于对纪霄的报复......如果好好听林斯的话,或许一切都不会这样发展。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哪能轻易地绕过自己呢。

    这年冬天的雪很大,像林斯死的那年那样,雪压枝头,到处是白茫茫一片。

    庭院里的那藤白色禾雀花还在长,长得枝繁叶茂。有次刮狂风,这花差点死掉,纪仲年硬是花了一大笔钱把它给救回来了。

    但是这些,他都已经不怎么在乎了。前半生所追逐的名和利,大抵都成了过眼云烟,想留的不也还是留不住。

    “人间百年,只陪半途。所爱至此不复返,往后光阴寂寥,好景不常在。”

    纪仲年某天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鬓角多了一根白发。他动手拨了拨旁边的黑发,将这根突兀的白丝给遮住了。

    ——这话其实说得不对。杀了林斯,就已经等于把他的整条命都拿走了。

    “林斯,我四十了。你,也该三十七了。”

    今年,是林斯走后的第十二个年头。

    这样活该的他即使死,也要选择和林斯一样那么痛的方法。

    这个空房间,看似处处都有人在生活的痕迹,其实,很久没人住过,是整栋屋子唯一保持原样的地方。

    十二年了,死别的痛苦漫长地折磨了纪仲年十二年,而如今他刚好满四十岁。

    时间蹉跎,花老了,人也老了。

    思念很难熬,所以纪仲年的生活很难熬。

    那时纪霄对他说过,杀了林斯,就等于把他的半条命都拿走。

    无论如何,纪仲年努力活到了现在,算上个零头,已能超出一个年轮。

    活着确实没什么意思,主要是没了寄托,没了所爱的和被爱的,就会感到很枯燥很乏味。

    至于纪家的大宅子,也早已经空置,但主卧还每周都会有人负责清扫,林斯的东西原封不动地放着。

    纪仲年一按,就徐徐播放起林斯生前最爱的那首歌——

    这些年,他常常觉得不想活。

    他想去见林斯。

    在这天——林斯的第十二个忌日,纪仲年用刀割了自己很多下,就像林斯当年被纪霄割过的那样。

    但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没有人知道。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