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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若自然也不负所望,他在坊游市的某个音乐震天响的酒吧里,喝下了他人生的第一杯白酒,自此拉开他纵横酒场的帷幕。

    他不赌,也不和人调情,更对各种打架纷争兴趣缺缺,唯独好那杯中酒。

    可他从来不懂酒是什么滋味,他只是觉得它呛口,烧胃,让他恶心。楚若本来是厌烦的,但他很快就发现,当他摄入足够多的酒精时,那些酒精在他体内迅速发酵,就能够让他那过于清醒的头脑和过于优秀的记忆力得到片刻的松懈——就好像长久绷着的弓弦,终于可以在暗无天日的狂欢中得到短暂的松快。

    楚若会在喝酒的时候忘记现实。这个时候他会像撞入迷雾的猎人,手里的猎枪和背上的粮草全无用处,只知在深白一片的浓雾中前行——或者后退。他分辨不出来。而那些让他想要竭力遗忘的过往,让他深感疲惫的现状,以及让他想要逃避的未来,也一并消失在浓雾之中。

    他真的不会醉,他比任何人都明白,他在酒精中有多清醒——清醒地数着时间过去,清醒地远离汹涌,清醒地和梦境缠绵。

    楚南天对每一天都带着酒气回来的楚若很满意,他觉得酒精更好,酒精最好——酒精能像硫酸一样,把他这个养子的身体和神智都腐蚀掉,让他彻底成为废人。

    楚若也以为自己一定会是个废人。

    直到二十二岁那年,任褚明出现在楚家,皱着眉对他说:“不要喝酒。”

    直到二十二岁那年,任褚明送给他一块白莹莹的坠子。这是楚若人生中第一份礼物,而这份礼物专属于他——不是属于楚南天的,不是属于楚家的——只属于他,是他的,谁也不能抢,谁也抢不走。

    直到二十二岁那年,任褚明在海浪和日光的见证下,用一张笃定的容貌,用一个笃定的声音,对他说——“同生共死”。

    “同生共死”。

    也就是从那一刻,楚若认为他不是废人了——废人可不能和任褚明这样的人有“同生共死”这种约定。废人约定不了任何事。废人是生不得,死不得的那批人。他不是废人,他还要和任褚明“同生共死”。

    任褚明真好啊。楚若倒在软绵绵的床上时,看着房间里的黑暗,这样想道,他真的很好,哪怕他接近楚家,接近自己是带着目的,甚至可以说是居心不良;哪怕他劝他离开是为了要拉拢他,成为他的盟友;哪怕在自己最需要他的那一刻他不在——他在哪呢?在自己最冷,最痛,最害怕的时候,他在哪呢?

    任褚明说要带他走的,但是他在中途被一场生死和大火绊住了,他自己走不了了,可他多想任褚明能在那时候出现,坚定地把他带走。

    错过了那一场生死和大火,任褚明再出现时,楚若却只想远离他。

    一切都已不同,一切都化成灰。

    他好像,又是一个废人了——这次是真正意义上的。

    刘果已经回房去了,没准儿刚签完华文助理刚给他的那份经纪人合约。楚若躺在只有他一人的房间里,没有开灯,身上被酒气烘着,他能闻到,这让他产生巨大的自我厌弃。

    刘果回房去了,那任褚明现在在做什么?还在和沈思若一起吗?他们吃完蛋糕了吗?真的只是在吃蛋糕吗?任褚明那么讨厌甜食的一个人,吃得下蛋糕吗?是沈思若喂他吃的吗?他会和沈思若结婚吗?

    他也会对沈思若说“同生共死”吗?

    楚若现在无法停止去想任褚明。他一会儿发自真心赞美任褚明,觉得他仁义,正直,贴心,是不可多得的好人。一会儿又抓着头发咒骂任褚明,骂他虚伪,冷漠,不近人情,撒谎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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