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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爷你来了,我还以为你不来呢。”男妈妈赶紧上前迎接,如看到什么财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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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
“当时候再说,这个地方还不错,偶尔可以来玩。”他到月华城来巡视产业的时候,可以来住住。
“浮夸,太浮夸了。”秦思思跟了他好几天,每次都能被他所表现出来的傻气震到。
“那是自然,吴掌门喜欢可以按照市场价买下。”秦思思回答。
“师兄唱得真好听,舞蹈也跳的好。”他太喜欢师兄了。
虽然听不懂,但是吴莫莫演绎得却深情,声音干净清澈,别有一种味道。
吴莫莫随意的扫了一眼,看到大厅摆着桌子,三三两两的男人,搂着穿得花里胡哨的男子,最让人受不了的,还是这些男的还涂粉,娘里娘气的,虽然现代演戏的时候男演员也要化妆,但是都是化得比较清淡,显得更好看,不像这个,拙劣的化妆技术,吴莫莫觉得有点受不了,然后说道:“我就在大厅,给我叫几个素雅的,不要这么艳丽的。”
吴莫莫被他这个浮夸两个字说道了心坎,想到陈奕迅的这首歌,当场就表演了一段。
“这个南风馆鱼龙混杂,确实是个藏身的好地方,而且受害者都好男色.”就跟现代的GAY吧一样,只是这里的关系不一样。
第二天收到了南风馆的拜帖,吴莫莫笑了笑,心想难道鱼儿上钩了?
“一派掌门喜欢这些,还真是少见。”秦思思还真没有见过吴莫莫这种人,脸皮厚,爱演,但是人品却没得说,连花夕颜都对他赞赏,要知道花夕颜可是个很挑剔的人。
所谓五官寡淡的人并不是丑,而是细看越看越好看,耐看的那种。
吴莫莫以为他说的是上次在青楼跳的战舞于是说道:“那是当然,我喜欢各种舞蹈,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华尔茨。”
“这个房子现在是你们散盟的产业吗?”林风去世,他也没有家人,产业按理应该会回到散盟手上。
然后吩咐人上酒菜,茶水,他自己去叫人去了。
南风馆的装修和其他的青楼没有什么区别,按雅致还比不上春风楼,春风楼的装饰显得文雅有艺术气息,而这里,就比较偏华丽,散发着一股庸俗的味道。
“师兄,你为什么非要叫老爷?不觉得别扭吗?”师兄看起来也就二十四五的样子,其实师兄长的一点都不难看,五官淡淡的,线条柔和,属于越看越好看的那种。
“好的,吴老爷。”男妈妈满口答应,引吴莫莫坐到了一个靠边的桌子上,吴莫莫拿出了金子给男妈妈,笑得眼睛都眯上了,吴老板果然是大方。
最大的南风馆,吴莫莫带着小丫鬟思思到了里面,立刻引来了围观,果然,吴老爷奇葩,逛青楼还带丫鬟,城中的断袖没有不认识吴老爷的,此人乃断袖界的楷模,天天消费于各种场所,大包大包的买,身边有绝色美男还装逼,天天骂,渣男到一定境界了,现在还来吃着碗里看锅里,让这人不得不说一句佩服。
吴莫莫淡淡一笑:“这才符合我人傻钱多的气质,你不懂。”
费雨是知道华尔茨的,师兄跳华尔茨确实很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