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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很快他就意识到他不仅仅是想做人家的好朋友,不过秦瀚依然是当时小小的他最羡慕嫉妒恨的人之一。

    整个房间装潢都是冷色系的,一尘不染,就是看着有点没人味儿。

    啊!万恶的资本主义啊!

    唐邵源住的也是一居室,一看就是单身汉的标配,书桌书柜什么的放在客厅里,里面只有一个卫生间和一个卧室,路铮跟着唐邵源一路进了卧室,之间他推开门,按了一下开关,卧室里一个地方的灯就亮了——这屋里居然还有个更衣间。

    嚯,这还是他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像电视剧男主一样精致的房子。

    这句话在他嘴边打了几个转,还是没有说出口。

    一排排干净整齐的衬衫裤子鞋子列队一样摆在架子上,一侧还有一排架子上挂着各种领带皮带皮包之类的男士装饰品,下面还有个透明的格子柜,里头码着各种袖扣、手表之类的小物件,闪耀着金钱的光芒。

    “师兄。”他淡定地收起手机,忽然福至心灵:“你身上都湿透了,要么去我家换一身干衣服再走?”

    路铮扯掉了脚上湿淋淋的袜子,伸着白白的脚指头晾干了几秒钟才踩进了拖鞋里,暖烘烘的,好像脚踩两个小太阳,他低头看了看唐邵源脚上灰色的男士拖鞋,顿时有种奇怪的感觉。

    唐邵源伸手要拿过他捏着的袜子。

    “师兄怎么会脏呢?”唐邵源忽然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他。

    唐邵源眼睛微垂,不知道是不是路铮的错觉,总觉得他好像有点小遗憾。

    手机湿淋淋的屏幕上显示着11:30几个阿拉伯数字。

    就这么轻易地借我穿他的衣服?嗯?

    路铮幻想了一下魏雄风见到这个更衣室时候羡慕到变形的场景,不由得失笑。

    第40章

    想到这儿,唐邵源忽然灵光一闪,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

    最好的朋友是同班的那个皮肤黑黑的秦瀚,两人形影不离,天天黏糊在一起,最喜欢的课余活动是打篮球,最喜欢吃甜食,经常用一个矿泉水瓶子冲速溶咖啡,每天踩着点儿骑车上学,坐在倒数第二排,可能是有点偏科,最讨厌学语文英语,在班里是体育委员,运动细胞超发达,好像没有他不会的体育项目……

    “明明……只有你是干净的。”

    唐邵源……他不是有洁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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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不用不用。太脏了,我自己拿着就行。”路铮给吓到了——这可是别人的袜子啊!真的不会把洁癖小弟搞崩溃吗?

    “好啊!谢了啊兄弟!”路铮自己身上被衬衫西裤糊着也挺难受的,一听这主意顿时觉得不错,抬脚便跟着唐邵源进了电梯。

    “进来吧师兄。”唐邵源低头从边上的鞋柜深处拿出了一双柠檬黄的拖鞋摆在了玄关。

    电梯上的数字逐渐上升,路铮才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啊,我好像瞬间成了整个屋子里最亮的崽。

    唐邵源的公寓在第18层,客厅里是大片的落地窗,还是湖景房,开门的一瞬间就让屌丝路铮吃惊地瞪大了双眼。

    我也想和师兄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打球……

    回想起来真是羞耻play,他甚至还在生日当天许过一个愿望,希望老天爷能让他和秦瀚交换一天身体,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做一天路铮最好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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