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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整晚的法律攻防,这时我看看手表竟然已经晚上10点多了,元月份的夜间笼罩在冷气团的低温之下,而手脚上冰冷的铁环则桎梏着我的四肢也同时冻结了我的心,我真的心烦意乱,不知该如何是好,不禁无助的拨弄着手上的手铐,此时另外一边座位的人语带轻蔑的说:「脚不舒服了唷?这种钥匙开的脚铐根本就是小儿科,你调整一下铁圈的位置把它们放在脚上穿袜子的地方就不会摩擦到脚踝破皮了。监所里面的脚镣才够你呛的~」我侧身看了他一下,这个人体格壮硕,胸口及脚上隐约可见的刺青让他带点江湖味又桀傲不驯的样子,心想:「难道他以前待过监狱吗?怎麽又回来了?」正想再追问下去,他却用手指着我脚上的镣圈示意我仔细观察,原来我现在脚上戴的脚镣并不是类似之前手铐般在上面铁片有个钥匙孔可以解开的,而是一组浑厚的粗铁圈紧箍住我的脚踝,钥匙孔则是在镣圈的侧面,相较於之前的脚铐无论是铁圈或铁链厚度都无法与这副相提并论,无怪乎我的双脚举步维艰。我低声的问着邻座那位仁兄:「这副脚镣好重喔~请问大概是几公斤啊?您说监所里面的脚镣才够呛?难道在里面还要戴着脚镣生活吗?」

    他看了我一眼冷冷的说:「这种脚铐大约是两公斤吧!只有员警或法院才会用的~监所脚镣是不用钥匙开的,而是用铆钉钉死的,你以後就会见识到,至於在里面会不会戴着脚镣,就看你的表现罗~哈哈!」他不说则已,一打开监狱这个潘朵拉的盒子反而愈说愈令我心惊,之前看过的监狱电影或连续剧画面不自觉的映入眼帘,连古代囚犯用的枷锁都彷佛要派上用场,不禁让我冷汗直流。

    囚车一路摇摇晃晃地驶进了台北看守所,车子才刚停妥便听到外头有人吆喝着叫我们下车,只见几名戒护人员手持警棍在旁警戒,於是我们起身拎着自己的随身行囊,步履艰难的缓步走下囚车,由於车门楼梯与地面有一段高度,当我在车门口提起右脚欲跨到地面,由於步伐太大受到脚镣铁链的牵制,顿时将我的左脚也向下拉扯,一个重心不稳我整个人跌落在地,此时在旁戒护的狱警拉起了我斥责说:「搞什麽玩意~走路小心点!明知自己戴着脚镣,步伐不会小一点吗?」我满脸歉容站在一旁,等到大夥儿陆续下车後,我看见每个人除了自己身上镣铐之外,彼此间还用手铐串连起来,就好像是一串粽子一样被拉着往前走!

    好不容易大家走进了看守所,里面的狱警先解开连结我们的手铐,然後依序进行入所前的必要程序,此时我突然想起监狱片中好像有检查肛门的桥段,马上又令我忐忑不安起来,心想:「难道这是报应吗?之前都是我帮底迪开苞,今天竟轮到我要被人探肛了吗?」

    一转念间我们被带到了一个大房间,戒护人员先用钥匙解开了我的手铐及脚镣,然後询问我基本资料以及涉案内容,我当然不愿意承认检察官对我指控的性侵、诱拐未成年少年以及贩毒等莫须有罪名,我报出姓名与基本资料後便高呼「我是冤枉的、我无罪」,没想到旁边的杂役却踹了我一脚叫我闭嘴,戒护则是瞪了我一眼冷冷的说:「你有罪无罪我不知道,你自己跟法官说清楚,我只知道你现在是台北看守所的收容人,监所里面都有规矩,不容许你胡乱喊叫,若违反纪律一概送违规房独居。从今天起你在这里就是5210,你的名字已不复存在。」旁边的杂役要求我除去鞋袜、手表项链等随身衣物交付保管,看着那双休闲靴及随身物品被装袋收走,我的心头又是一酸,以後在所内再也穿不到那双曾经山盟海誓的Timberland情侣休闲鞋了,这时却听到旁边一位长官看着我的起诉书啧啧称奇的说:「好家伙~居然是个GAY,还上网诱拐性侵未成年少年,交保期间又涉嫌贩毒,检察官将你求处30年重刑你知道吗?」

    我听到他的话,心理又再度遭到重击,喃喃自语的说:「30年?检察官怎麽可以这样?我明明深爱着阿祺,我也没有贩毒,为什麽要这样对我?我是冤枉的!」

    下节预告  第十链 钉镣  (鎚落烙下附骨蛆,提链走步垂头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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