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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臻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怎么,居然忘了捧花,也忘了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戒指,只是牵住陶嘉乐冰冷湿润的手,轻轻搓了搓,放在手里慢慢捂热。



    机会。



    陶嘉乐曾经多么渴望左臻能给他一个机会,六年前,那场酒宴上,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盲目的崇拜和信任,吸引他、催使他、鼓动他站在左臻面前,不遗余力地展示自己。



    那时候,左臻在想些什么呢?



    应该很失望吧。



    才会那么冷漠地拒绝他。



    麦田里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走了最令人不齿的捷径,找了金主,进入娱乐圈,靠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尊严,攀附别人生活。



    陶嘉乐自己都觉得肮脏不堪。



    所以那个年少时许下的诺言,那时候不能在他身上实现。



    那他现在有变好吗?



    身上的脏污有洗干净吗?



    惶惶不可终日的心有得到安顿吗?



    应该有吧,所以左臻才选他做了他的男主角。



    陶嘉乐泪流满面,伸出一只手,止不住地点头。



    左臻反倒像是被提醒的那个人,恍然般从外套里拿出那个小丝绒盒,打开盒盖,取出那枚戒指,无比虔诚地托起他的手,将那圈漂亮的麦穗戒指推进陶嘉乐的无名指。



    该戴中指的。



    但这枚戒指恰恰好就是无名指的尺寸,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借由纱幕周围浮起的灯光,陶嘉乐流着泪看清了将那圈白痕完全覆盖起来的新戒指,那么亮,那么美。他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在这根手指上戴第二枚戒指了,可是现在,他发现他已经想不起来上一枚戒指长什么样子。



    和陆明松度过的岁月,也好像成了上辈子的记忆,反而是一些早就遗落在贫穷和劳碌之中的往事,重新鲜活起来,仿佛历历在目。



    陶嘉乐用力地揉揉眼睛,透过一层薄热的眼泪看见了左臻迷人的、灰棕色的眼瞳,看见了高高的田埂上,拿着镰刀,牵着他的手朝远方眺望的目光,麻雀成群地飞过来,又飞过去,短翅扑腾的声音成为了童年时代唯一留下的回响。



    不等左臻再多说什么,陶嘉乐踮起脚,一生中第一次如此动情忘我地投入一枚狂热浮荡的湿吻。当年那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好奇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绕了很远的路,走到左臻面前,像献出一把镰刀那样,要献出自己。



    左臻托起他的下巴,轻抚他的鬓发,接住他的情绪,鼓励他,放任他,给他最大程度的自由。



    陶嘉乐喝了太多酒,又流了太多泪,到床上刚脱了衣服就栽倒在左臻怀里,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左臻受不了他身上的酒味,还是抱着人去洗了个澡,头发今天才漂过,先不洗,宽大的浴巾裹着人出来,左臻拎起陶嘉乐藕白的手臂,拿吹风机给他吹了吹湿漉漉的腋毛。



    身上各处毛发都吹得蓬蓬软软之后,左臻才收起吹风机,指尖顺着陶嘉乐微微蹙起的细眉轻轻描过,滑进鬓角,顺着长发一直碰到另一处柔密浓软的地方。确认恋爱关系之后,陶嘉乐总想把这里剃一下,好几次都被左臻发现拿着剃毛刀进厕所,被左臻教育了一顿,最终还是没剃。



    陶嘉乐真的太久没有正常的这方面的生活了,睡着了还一直绷着腿,嘴巴微微张着,各种生理周期也都是乱的。左臻垂眸深深地看他一会儿,突然收回手,打开手机浏览器,开始进行前置学习资料的温习。



    ==========作者有话说:==========



    来晚了



    生长开花



    无风无雨的一个清晨, 陶嘉乐告别梦里温柔的手,回到温暖的被窝和爱人的怀抱。



    天蒙蒙亮,昏暗宁静的房间里, 挑高的落地窗被蓝绸窗帘遮了大半。陶嘉乐的心意外地很平和,眼睛也不发涩, 将鼻子埋进左臻颈窝轻轻闻了好一会儿,摸摸自己的无名指,又摸摸自己胸口, 发现自己的项链不见了。



    快鸡蛋那么大的一颗钻石, 不见了。



    陶嘉乐皱起鼻子,转头往床头柜上一瞧, 闹钟的时针指在刚过六点的位置, 银亮色的闹钟旁边,那颗艳蓝色的天价宝石被那么随意地扔在柜面上。



    陶嘉乐心里忍不住生起左臻的气来, 起身将项链重新戴回脖子上。这条项链虽然吊坠很夸张,但除此之外没再镶嵌其它钻石, 配链其实很素净。



    陶嘉乐捧起胸口的钻石翻来覆去左看右看, 越看越喜欢,又看看手上的粉钻戒指, 卧室里这么暗的光线,稍微变一点角度都很闪很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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