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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瑾然彻底傻眼了:“不是客卧吗?”



    “客卧个大头鬼。”舒尧滚进他怀里使劲蹭了蹭,“我男朋友来了我能让他睡客卧,这合理吗?”



    “那叔叔阿姨……”



    舒尧想笑:“你以为他们真没看出来吗?”



    很想说“我确实是这么以为的”的林瑾然默默闭上了嘴。



    “我很早就出柜了,他们接受度挺高的。”舒尧说,“以前我熬夜看你直播,他们都没说什么。”



    林瑾然因为缺觉而迟钝的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懂得了舒尧的暗示——



    舒尧是因为喜欢touchr,……才确定自己喜欢男生的。



    从始自终,无论是虚无缥缈的网络,还是从陌生人开始相遇、相知、相爱的现实,舒尧都只喜欢他一个。



    林瑾然从来没有被人如此珍视地爱过。



    他一度以为,自己是不需要的。



    这世界上所有感情都会蹉跎,是年少时,林瑾然站在角落里,看着父亲牵着年幼的“弟弟”、母亲挽着新的情人,在人来人往的街上,擦肩而过。



    曾经的爱侣认不出彼此慢慢变得衰老的模样、走形的身材,只有他在这出平淡的伦理剧里,饰演最普通的过客。



    是大学时,林瑾然坐在喧闹的酒吧阴影处,看着男男女女贴近,然后热吻。他看不出促使人们变得疯狂的激情何在,纵使他和他们穿着一样清凉的服装、染着同样扎眼的发色。



    偌大的场地,挤满了人,却没有人来找缩在阴影里的林瑾然,大概是明白此人灵魂贫瘠、性子无趣。



    后来的故事说了太多遍,林瑾然自己都觉得无趣。不过是被生活这个食人野兽一口吞掉了勃勃跳动的心,灰头土脸地重返家乡,妄图再做一场少年时的梦。



    他鼓励闻则许,说他这么帅,全场的尖叫都为你而来;他夸赞老胡的嗓音自带混响,虽然最后她还是挥挥手,回去剪头发了,说这是子承父业。



    于是林瑾然开始找新的伙伴。



    他兼职做高中家教,一天讲三四个小时,嗓子都要冒烟,随便挑了一家面馆,正往嘴里怼北冰洋的时候,余光一瞥,看到一个瘦瘦的女孩面前摆着个不知道几手的pad,正严肃地看着,嘴里嘟囔:“这玩意儿真是人学的吗?”



    女孩脸上的妆很浓,指甲也是五颜六色的,那小小的一桌,却摆满了学习资料。



    林瑾然视力不错,喔,备战期末考呢这是。



    他就是这么认识燕筝的。



    燕筝的吉他是自学,歌词倒是写得很溜,林瑾然讲课的时候提溜出来好几回,后来等她上岸成功,才勉强同意她加入乐队。



    燕筝一个人来还不够,还要把合租室友拉上,信誓旦旦地跟林瑾然表示绝对是个才女,来他们乐队都是屈才了。



    方宛白本想来赚点外快,第一次集体彩排,她原本动摇的心坚定下来。



    没有为什么,他们从来不交换过往,也不歌颂苦难,他们是普通的,在舞台上却是亮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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