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1/2)

    李义隆脸色灰败,瑞娘的话再一次响彻耳边:“义郎活下去,才能救更多百姓于水火。”

    是他变了,发达后,他成了百姓的水火,最后成为自己的水火。

    而他能怨恨嬴曦什么?

    嬴曦并未杀他。

    天下无人会因自己累死而惋惜,只会交口称赞嬴曦圣明。

    李义隆像具活尸般,被龙武军拖出门外,廊道回响着似哭似笑的呼声。

    小曦在发光。

    谢千里想。

    他爱的那个人,有冠绝天下的美丽和智谋,只有微小的可能,今后属于自己。

    他必须摸着石头过河,近一点,再近一点。

    时候不早了,谢千里俯身对嬴曦道过安寝,觉得小曦心情不错,随手帮他整理了书桌。

    试图中止陛下的办公,这事儿连玉镜都不敢做。

    而他谨慎地减少介入感,一本一本地合上奏折。

    “休息吧,新都琐事处理好,我们该回长安了。”

    嬴曦望着他举止,略微歪了歪头。

    君心难测,爱人的心更难猜,谢千里的心高高悬起,小火慢熬是最甜蜜的折磨。

    可他能怎么办呢?

    就像是接近容易飞走的蝴蝶似的。

    “驹儿,给。”

    嬴曦从桌膛下拿出枚完整的,叶尖圆圆的叶子,递给谢千里。

    “这是乌桕叶,只生长在江南,长安不曾有。秋天乌桕会变红,可惜你看不到了。只好想象它长满树林,到处犹如燃火。”

    想必是小曦王宫散步时捡的。

    谢千里接过那片叶子,捏住叶柄转了几圈。

    一个北方人因为心上人的垂怜,而提前领略到了江南的秋。

    已然身为帝王的小曦,似乎重新流露出几分,初见那会儿的天真姿态。

    ——那么……我什么时候,才能名正言顺地抱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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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这章把小谢吓得不轻,下一章就回长安啦!

    那大家猜出来小谢最大的情敌是谁了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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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神秘嘉宾:“哼哼。”

    神秘嘉宾:“我在长安恭候陛下很久了。”

    谢谢阅读!

    第四卷·竹马之好

    再修罗场

    “陛下,快到长安了。”

    “陛下,您送他礼物这种行为,还要我多说,您会跟大狼狗好么?”

    “陛下,我也喜欢大狼狗,会疼人的,肯定是房事时您怕痛,会低头亲亲的那种。”

    “……”

    嬴曦脑瓜子里面嗡嗡地响。

    甜统就像个小喇叭,无论水路还是陆路,一路上因为送乌桕叶子,跟他叭叭个不停。

    他看到叶子,想起北方人的驹儿,捡起来让对方瞅瞅。

    这是十年前就会做的事情,只是有段时间不做了。

    甜统以为是定情信物。

    可这种东西,他从小到大送过驹儿很多个,包括不限于自制竹蜻蜓,奇怪的石头,晒干的松果……

    几个月以前,驹儿送给他丹心石佩。

    他略感欣慰,却并没惊讶太多,曾经的交往常态逐渐恢复。

    礼尚往来还算是晚的。

    要是真把这些都当定情信物,岂非他十年前就应该嫁给驹儿了?

    嬴曦头疼地揉揉耳朵。

    “你少看些总裁文。”嬴曦说,“里面有一些不适合你,你还小。”

    甜统撒娇道:“抓包,您要不看怎么知道不适合我,陛下难道并非跳着看的?”

    嬴曦无语。

    对小女孩向来束手无策,他教育:“跳着看也得发现有问题才跳。那些书有很多全篇描述房事的文字,你这个年纪心还不定,脑袋里不要装太多邪念,对气血不好。”

    越说越板正了。

    不符合年龄!

    甜统不允许陛下像小老头,因为陛下确实还很年轻。

    “那要是喜欢谁,不可以和他行房吗?”

    甜统快要把嬴曦噎死了。

    嬴曦的面色泛白,然后变红。

    他不能理解,它怎么能毫不考虑说这话,还是对未来女子的思维抱以基本的尊重。

    “能。但你还小。”

    他转念一想,十五六岁的女子在大秦也是当成婚的年纪。

    是他总把甜统当小孩。

    就像他不喜欢蛮王觊觎花朝,这是他泛滥的保护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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