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情义(微h)(2/4)
程天朗没应她,从裤兜里摸出烟,叼了一根在嘴里,点燃吸了一口,才开口。
“金姐。”陈宝珠打断她。“他跟他不一样。”
神经病,吃软饭的,她更瞧不上他了。
“程天朗会把我当一个人来对待。在他眼里,我是一个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人。他看得见我,看得懂我。我在做什么,我想做什么,他都明白。”
“你是大学女,你自有你的路要走。”
“天朗哥,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是不是我买的东西太贵、太多,你生我气了?我今天就去把那些东西全部退掉,好唔好?”
这两样东西搅和在一个碗里,倒让她吃出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
往返车费比那本书还贵。
从那天起,隔三差五,她门口就会出现新的东西。当天的《明报》财经版,特意翻到法律专栏那一页。金管局新出的反洗钱指引,一本jeffreyrobn的《theundryn》,湾仔书店买的,封面还贴着书店的价签,一百八,他也没撕掉,就这么放在她门口。
“你发癫啊?就这么跟了一个四九仔?那当初何必——”
还好她没自作多情,真以为他是冲着自己来的。
他能不知道她瞧不起他吗?可他照旧每天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赖皮样,该守还是守,该等还是等。
becky浑身是水,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冲了出来,一把抱住程天朗的腰身。
程天朗动了动胳膊,想甩开她。转头看见她那张脸——真是跟那年初见的那个天使一样,干干净净的,到底没发作。
“天朗哥,你要去哪里?”
直到有一天,她在看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公司法教材,全是英文,她看得很是吃力,他凑过来瞄了两眼,她以为他要说那些“妹妹仔这么努力看书做什么”之类的屁话,结果他什么也没说,看了两眼就走了。
第二天一早,她推开门,发现多了一本书。
陈宝珠思甜的时候,程天朗回了becky那间屋。
“大学女,也有犯糊涂的时候。”
那时候他天天守在她房门口,她每次进出,他都会口哨。
她吃着碗里的燕窝,就是觉得这碗糖水比刚才更甜了。
陈宝珠舀了一勺燕窝送进嘴里,甜丝丝的,燕窝是程天朗买的,燕窝粥是金姐炖的。
“你觉得呢?”
金姐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靠在门框上,眼神落在那张刚换好的床单上:
金姐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叹了口气。
她不理他,他依旧可以嬉皮笑脸,自说自话,说完了也不觉得尴尬,抽支烟就算结束话题。
后来她才知道,有回为了找一本她随口提过的绝版书,他在旺角跑了三家书店,最后在铜锣湾找到了。
她拿着书站在门口愣了好一会儿。
“讲破天,四九仔都是别人的替死鬼,今天威风,明天横尸街头,你到时候哭都找不到坟头烧纸。”
一本精装的,崭新的,连塑封都还没拆的《panyw:prciplesandpractice》就这么出现在了她的门口,她拿起来,下面还压着一张便签,那字简直丑的没法看——“这本好像跟你昨天看的是同一个作者。”
她低头搅着碗里的燕窝:
“becky,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聪明人。欢场上无真爱,还需要我来教你吗?”
程天朗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被浸湿的外套,皱了皱眉,得,又要换衫。
becky的脸刷地白了。
becky在厕所里冲凉,他没叫她,翻出证件往兜里一揣,就在他转身准备走的时候,厕所门开了。
“金姐,你是怕我走你的老路?”
这碗燕窝让她想起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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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程天朗,还是她嘴里的“那个死扑街”。
后来才知道,他是跟着becky来的,天天在店里守着那女人开工。becky上楼接客,他就在楼下抽烟等着,等那女人赚了钱下来,两个人一起去吃宵夜。
becky在楼上开工的时候,他就靠在前台边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天。
———
这样的衰仔她从小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