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闪金镇的夜生活(上)(3/4)

    从鼻子里喷出一口酒气,老琼斯亮出了胳膊上的肌肉:“小子,咱俩来掰掰手腕,要是赢了我,两枚银币随你带走!要是输了,你自己脱光了滚出去!”

    “喔喔喔,那可不行。”雷文摆着右手食指说道。

    老琼斯不屑道:“不敢的话,就回家吃奶去!”

    雷文笑着摇头:“那两枚银币本来就是我的,我为什么要和你赌。”

    说着,他看向佩蒂的胸口:“要是我赢了,我要她也把自己脱光。”

    “小子,你别太过分了!”老琼斯的脸像乌云一样阴沉。

    雷文嘲讽道:“怎么,对你那身腱子肉没有信心?”

    “放屁!”老琼斯揉着手腕,咚一声将手臂搁在桌子上:“等一会儿光着出去,有你哭的时候,这条街上可不只有喜欢女人的家伙!”

    雷文活动着肩膀站起身来,大大方方地走到了老琼斯对面坐下,将胳膊同样放在了桌上。

    他的体格堪称矫健,但与老琼斯相比还是不够看,手腕的粗度足足差了一倍。

    这让在场的酒客们连下注的欲望都没有——两人的差距太大了,没人认为雷文能够获胜。

    这时候已经有人自发做起了裁判,走到桌边挥舞着手臂:“三、二、一!”

    “开始!”

    咔、砰、咣当!

    油腻的桌面上昏暗的灯光被震散,一只手臂被死死压在上头,酒杯跳起落在地上。

    一场干脆利落的胜负。

    酒馆里鸦雀无声。

    因为被摁倒桌子上的不是雷文,而是老琼斯!

    他的手臂又红又亮,就好像是一根巨大的肉肠,在场的佣兵们都知道,这是因为他的肌肉严重拉伤、以至于充血水肿!

    “老琼斯……竟然输得这么彻底!?”

    在场的酒客多是本地人,对老琼斯的实力非常了解。

    虽然已有五十多岁,但拥有蛮族血统的他,体格之壮硕不下于任何一个诺德小伙,即便是现在,也能脸不红气不喘地扛起一头八十公斤的生猪,三十公斤的酒桶在他手里就像是轻飘飘的气球。

    在母马横幅开张以来的二十几年里,老琼斯唯一一次失利是在五年前,面对雪枫领的一位受封骑士,也就是那之后,他的妻子不再露面,站在柜台后的变成了佩蒂。

    “这家伙,难道是一位……超凡?”

    听着众人议论,雷文活动着自己的手腕满意一笑。

    吸收魔核带来的力量增益远远超出了他的预估,那是对骨骼、筋膜、神经和肌肉的全方位的加强,就算比不上一阶骑士,差距也不会打上太多。

    这只用了两枚魔核而已。

    老琼斯一声大吼:“他才不是什么超凡,是我自己轻敌了!庞培,我现在就雇佣你们,赶走他,我给你们每人五个银币!”

    被点到名字的佣兵却没有第一时间行动,雷文的表现实在是太惊人了,他不会为了这点钱就冒险。

    “贪婪的吸血鬼,好了,你赢了,十银币!外加一周的啤酒不限量供应!”老琼斯报出了一个让自己心头滴血的价码。

    角落里,一队由四个人组成的佣兵从座位上起身,拿起各自的武器,不怀好意地走了上来。

    这四个人身上都穿着皮甲,腰上或是挂着长剑,或是挂着弯刀,看似是随意走动,却已经完全封住了雷文的所有退路。

    这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老佣兵。

    “嘿,小子。”庞培是一个眼角长着肉球的中年人,他阴恻恻地打量着雷文,掂量着手中锐利的钢剑:“就如同帝国古老的谚语所说,明智的男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撤退。”

    “你看起来不像是个蠢货,那么就该知道,为了女人,和四个佣兵在狭小的房间里殴斗,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雷文靠在吧台上轻轻一笑:“那你有没有听说过另一句话?聪明的男人,不会站在即将倒塌的建筑里。”

    庞培的目光微微阴沉:“朋友,你既然懂,为什么不现在就走呢?这样对你、对我们都好。”

    “因为处在危险之中的不是我,而是你们。”雷文叹了口气,随手抓起吧台上的一支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

    庞培自负一笑:“看来你还不懂自己面对的是谁,我,庞培,佣兵公会e 级小队队长,曾经带队斩杀过一阶魔兽。”

    “就算你真的是一阶超凡,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又能拿我们怎么办呢?你可没有魔兽的毛皮和爪牙。”

    雷文仰头喝了杯酒:“所以呢?”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