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2/7)

    我见她那麽狼狈,也替她捡那些由她的包包掉下来的镜子、化妆品等。

    赶到公园时,果然见到他浑身都湿透了的站在秋千旁用小狗被遗弃我眼神瞧我,然後就在痴笑。

    我受不了了!找希翔问清楚吧!

    怎麽哥哥所形容的“他”会让我这麽似曾相识?

    正当我这麽想的时候我就看到他朋友不悦的表情,我就说没人可以不吃醋。

    我心头都乱了,再翻了翻柜子,发现在信的旁边放了一个别致的小飞侠阿童木纸袋,我拿出来用手指撑开纸袋口,发现里面放满了便条纸。

    “他”好像叫贤...

    白痴,一般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在黑色暴雨下在一个露天的公园等人等五个小时吧?

    他说在凤凰山顶看会更漂亮。

    他甚麽都会,做甚麽都如此杰出,我根本就不能和他比,只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说没了我就不行。

    只是一想到以他的个性,一定要等到我才回走,我终於还是心软了。

    接过隐形眼镜,她又七手八脚的收拾好散落地上的东西。

    不要!不要告诉我“贤”和星贤是同一个人!

    我就没有他的朋友那麽大方,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在台上卖弄自己的本钱也神色自若。

    想来我要看这场不知所谓的演唱会也是因为吃醋。

    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也会这麽脆弱而无助,平常他总是那麽强,那麽叫我放心。

    可是刚安下来的心,又因为一张便条而七上八下。

    26/2

    我跑到隔壁的房间,“咯、咯”的敲门,没有人应门,应该是两人也去上课了。

    这时期,哥哥的日记虽然还是很多断句,但却多了很多形容词。

    我就不赴他的约,我要证明自己也可以不受这个男人的影响。

    正想把他送到医院的时候,他却在迷糊中攥着我的手,梦呓般呼唤着:「小伟、不要走...」

    哥哥三月一日的日记中有提到这场演唱会,原来那个朋友的名字是“翔”...

    小伟:

    不要告诉我,不要告诉我,他的全名是董、星、贤...

    不过,我很高兴,原来你这麽着紧我,都知道你爱我爱得要死,就是嘴硬,下个星期二,翔的男朋友开演唱会,你一起来看就知道我没骗你。

    陪他和他的朋友看演唱会,那震耳欲聋的音响和歌迷的欢呼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很想离开这个地方。

    为什麽他喜欢我,我就要喜欢他?

    我不想再听见他天籁般的声音,也不想再看到他孩子气的笑脸。

    贤

    我受不了被别人走进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一颦一笑都是为了他,那种感觉就是身和心的完全失守。

    爱怜的抚上那张轮廓分明的脸,这时却感到自己的眼眶有点湿润,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湿湿的,是眼泪。

    哥,已不再是一个不受身边事物影响的人了,他也是有情绪和感情的。

    4/6 雨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从来不会带别人回家,可我还是把他带回家照料。

    拿一个只靠脸皮吃饭的音痴偶像歌手和一个念声乐的高材生比好像有点不公平。

    凌晨时份,他带我看日出。

    我感到他的身子发烫,却浑身打颤,皮肤在出水,轻按他的额头,热得可以煮鸡蛋。

    要不是我误会了他和他的朋友有一腿,就不用听他不停解释,还硬要拉我来看这个演唱会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望着徐徐升起的太阳,觉得充满希望和生命力。

    只是越看下去,就由当初的感动变为惊讶。

    1/3 云

    告诉我,一切只是巧合!告诉我,我最爱的人不是我哥哥的情人!

    我竟然会掉泪?原来流泪的感觉是这样的。

    只是,黑色暴雨下等待情人、拍日出的照片、念声乐的高材生...

    留下一张字条说在学校附近的公园等,我就要去了吗?

    这是我懂事以来,第一次知道,因为感动而落的泪,是暖的。

    不过,他拍的照片真的很美。

    说到靠色相混饭吃,这歌星的长相也和他差太多了,也是不能比,但如果现在在台上赤裸胸膛表演的人是他,我想我会发飙。

    我从来都不知道日出是这麽的耀眼。

    人他天天都见,还要不停拍我的照片,说甚麽见我不着也可以拿照片来稍作“慰藉”。

    我蹲下来,不一会就找到了一片隐形眼镜,我拈起它递给那女生,「小姐,你是否在找这个?」

    全都是“他”给我哥的,我定下心,仔细看清楚,发现这些字迹和星贤完全不同,应该不是出於星贤之手。

    第三十五章

    他有男朋友的了,我会搂住他是因为他和男朋友吵架,我只是安慰他一下嘛。

    10/9 晴

    他紧紧的抱住我,抱到我快不能呼吸。

    我说你的醋劲还真大,竟然一个星期都不鸟我,都说翔只是我的好朋友,说到嘴巴都破皮你还是不信。

    果然之後在後台就看到他的朋友和那个歌星在接吻,那白痴,我又没说不信他!

    和他的歌声真是差得远了。

    他的高烧一直不退,我第一次感到心急如焚。

    乐希翔!我一想就想起这个名字,而且希翔的前bf潘晓柏,不就是个歌星吗?

    台上那个所谓偶像歌星,唱歌跟杀猪没两样,竟然也可以做歌星,在红馆开演唱会。

    我讨厌恋爱,也不想和谁人谈恋爱。

    唯有一会再问吧,我怀着紊乱的思绪,走到餐厅。

    我偏不去,任他说甚麽不见不散。

    正想进去,见到有一个女生跪在门口,狼狈的找东西,看她的手八爪鱼般无方向的乱拍,我猜她是丢了隐形眼镜。

    她眯起眼睛,良久才兴奋的大叫:「是啊是啊!谢谢你!」

    我真不明白,拍照有甚麽好玩?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