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2)

    说不定身上那身衣服也是从隔壁街扒的。

    一切都不一样了。

    而他爸眼中仙气飘飘的三好生,眨了眨眼睛,满眼无辜:“咏春,叶问。”

    成了圈子里“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存在。

    于是没什么好气的自报名号:“十四中,刘夏。”

    野心不言而喻。

    刘夏常常分不清何子殊究竟是为了唱歌来的,还是为了那几千块糊口的工资。

    那时候何子殊还不叫何子殊。

    拿它当做最大的筹码,压一压黎星的势头,抢一杯羹。

    也就骗骗他爸。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被顾氏收购后强势杀出,几乎要登顶业界。

    刘夏还记得。

    但后续力量不足,又因为一些重要合伙人撤资、风波缠身,导致运作链断裂,一步步衰落。

    黎星作为最老牌唱片公司,在最初那个年代几乎无人能及。

    直到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他遇到了陆瑾沉。

    一个勤工俭学的三好生。

    他觉得敢背着书包跑到这里“混饭吃”的,指不定在哪儿野呢。

    没有一点脾气,也不挑。

    在街角和何子殊碰了个正着。

    还和刘夏酒吧常驻的几个歌手一起,组了一个临时小乐队。

    原先,酒吧里所有人都知道,小东家很不喜欢那个小兼职。

    脱下省重点的外套,戴着能遮住半张脸的黑色口罩,外表很飒,骨子里又很乖,别人点什么他就唱什么。

    从此“梁子”就结下了。

    刘夏显然不这么想。

    刘夏他爸为了让刘夏沾点省重点的仙气,又怕这唇红齿白的少年被拒绝之后,转头去别家做夜场生意的,还不如放自己眼皮子底下帮一把,把何子殊当做兼职招了进来。

    为了不让黎星一家独大,乐青避其锋芒,成功打了一个迂回战。

    何子殊就这样,躲在刘夏他家的小酒吧里,安安稳稳唱了一年的歌。

    还取了一个煞人应景又中二的名字——blood。

    而何子殊,是陆瑾沉从酒吧捡回来的。

    再后来,就连刘夏自己都快忘了怎么就和这人“好”了八年。

    那身扎眼到不行的校服,在眼下这个环境,严重刺激了小霸王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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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隻建了这么一支乐队。

    从“个人歌手”转向“天团”,组建了“apex”。

    后来,酒吧里所有人都知道,小东家很喜欢那个小兼职。

    陆瑾沉从一开始便是定好的队长。

    一个爬墙放炮的小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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