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3)
任迪抽着烟,不带任何情绪地说:“人是会变的。”她笑着问朱韵,“你说这世上不能‘同甘’的人多,还是不能‘共苦’的人多? ”
金城是小六子的本名。当年那个被李峋戏称“小妞儿”的人,现在是轻红乐队人气最高的成员。
“你喜欢这首歌?”
任迪离开学校那年就跟金城在一起了,这出乎了大多数人的意料。
任迪看了她一眼就转回头,两人一起盯着天花闆。那酒店很高级,墙壁上贴着浅色的印花壁纸,头顶的水晶灯晃得人想流眼
当年图书馆的天台上,朱韵忙着写代码骂李峋,任迪在一旁高贵冷艳地弹吉他,她们度过了无数个轻红色的黄昏。
“想开点。”
“都很多。一直过得好,忽然不好了就会出问题。如果一直过得很苦,忽然变好了也容易出问题。”
“你们也六年了吧。”朱韵算了算,“挺久了。”
“哟,现在都轮到你来开导我了?”任迪把烟直接捻灭在桌子上,扯了扯嘴角。 “你管好你自己得了。”
“知道啊。”
说起来,任迪能跟付一卓认识,也是朱韵的“功劳”。
那次见面,任迪虽然看起来很辛苦,但远没有现在这样疲惫。
六年下来,这位拉丁巨人不出意料还是没有固定舞伴,但他也不愁,在城西自己开了个舞蹈班,专教小朋友跳舞。
任迪很傲,有时她那股劲上来比李峋还让人头疼,大家都不相信那个瘦弱的金城能追到她,可他们就那么在一起了。
当年付一卓费了死劲终于大学毕业,被他爸抓回去经商,后来他偷偷跑出来,到这边开了个分文钱都挣不到的舞蹈班。
“没错。”任迪轻描淡写地一笑。 “任何感情都扛不住时间和变化。”
任迪听到这个名字,脸色冷淡,没了酒,她便点了支烟。
“你怎么跟一老太太似的。”任迪忍不住道,“你以前不这样啊,现在怎么越来越往付一卓发展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这个名字么?”
过了一阵朱韵不自觉地哼了一首曲子,任迪笑了。
任迪扭过头看她。
朱韵:“你别骂人啊。”
当日任迪很累,她几天没有好好休息,朱韵将见面的地点临时换成了酒店,她们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着。
那时任迪的乐队刚火起来,演出不断,但她还是抽出一天时间跟朱韵见面。
隻不过他自理能力差,刚开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从何入手,他在这又没熟人,隻能求助朱韵。
“是金城么?”朱韵试着问。
“总之,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要太上火,看开点。”朱韵说。
“喜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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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韵曾经去过一次,舞蹈班开设在一个很普通的小区裏,不过他品味高,装修很讲究,朱韵去的那次正好赶上表演,昂贵的进口地闆上坐了一堆家庭主妇,看着自己的小孩在前面一顿狂扭。
如果说这些年朱韵的“老朋友”裏,谁过得最好,恐怕隻有付一卓了。
这是后来为数不多能让朱韵想起就会心一笑的画面。
时代变得很快,不知从何时起,金城这种长相阴柔雌雄莫辩的人占据了大众的审美。
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