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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儿个终于用上了。

    站定去瞧,一柄飞刀钉在对面房间的门板上。

    远宁王自穿到书里来被玉人看破了身份,便不在玉人面前藏着掖着,加之他对白昼的保护执念深重,得知原主的功夫即便放到江湖中,也能跻身一流高手之列,便每日早晚苦修,练功打坐一日未断。

    锦光居,离刑部不算远,地处繁华中,未到晌午,已经车水马龙。

    想来万一哪日原主又穿回来,都要感叹功夫近来精进不少。

    鸡毛飞满天

    说话间,到了门前,白昼去推房门。

    门刚推开个缝儿,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远宁王一把拉回来,护在怀里晕头转向的转了个圈。

    初到书里时敢御驾亲征,就是奔着死去的,这会儿看二人动手,才见识刀光剑影,咫尺眼前。

    白昼和远宁王急急火火的进门,小二上前客套话还没说,白昼就先亮了腰牌,道:带我们去地字甲离号。

    那人脚下步子飘忽,极险的躲开王爷一记鸡毛掸子,却失了退路。

    王爷应变极快,把白昼掩在身后,揉身进屋。

    --

    屋里一人身着普通的书生长衫,看身形年纪不大,用汗巾蒙了脸。

    几乎同时,他清楚的听见一阵锐利的破风声响在耳侧掠过,紧接着铛一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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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城里大客栈里的小二,都是极有眼色的,见这二位来者不善,又亮了腰牌,一句废话都没有,头前带路,道:官爷,那儿如今是间空房。

    他刚才一招逼退王爷和白昼,这会儿正把什么东西往怀里塞,一边塞,一边往窗边去。

    兵刃破风之音不绝于耳。

    白昼本人是全不会拳脚的,他穿书继承了原主白景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功夫,聊胜于无。

    王爷因地制宜,顺手抄起门边花瓶里的鸡毛掸子,劈头对那人灌顶而下。

    白昼惊出一身冷汗。

    白昼眼花缭乱,虽然屋里打得火热,却怎么看都有点好笑。

    躲闪间身子急转,腰刀在手。

    眼看王爷鸡毛掸子终于变成了烧火棍,起手式一转,挽个剑花,没有那些呼扇的鸡毛零碎儿,反倒干净利落了。

    转眼二十余招过,王爷觉得这人功夫并不如自己,但他像是临敌经验颇为丰富,总是在眼看不敌时,取巧化险。

    王爷心焦,二人错身之际,他一棍子往那人肩井戳去,那人就像是背后长了眼睛,反手背刀,只听铮一声响,棍子戳在刀身上。

    雷霆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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