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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静静兴奋地冲向林诗兰。

    可惜,小土狗不会讲人话。

    谭尽打开房门。

    林诗兰蹲下来,张开双臂,拥抱她找了一天的小家伙。

    即便是,她误会他,恨他,他还是不能解开它。

    --

    静静圆溜溜的黑眼睛凝视着她,用小爪子扒拉着她。它察觉到,女主人的脸上有淡淡的忧愁,却没法问她为什么不开心。

    它疯狂摇尾巴,摇得狗尾巴都快断掉了。

    如果小狗会说话,它会在她怀抱里喋喋不休:说起吕晓蓉很坏坏,拐它出门;说起新到的那户人家,他们合伙欺负它;说起男主人,他如何英勇地把它救出来。

    她在他眼里,一直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林诗兰。软弱,古板,脆弱,神经质,死鸭子嘴硬,明明很在意还要说话冷冰冰的。

    谭尽走向林诗兰,只需小小的几步。

    所幸,诊所离家很近,他们才不至于尴尬太久。

    所以。

    她最不好的地方,要数,她喜欢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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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我了是不是?你今天被拐走了是不是?”

    而林诗兰没有一次,回头看过他。

    他陷入思考,渐渐地走了神……

    那谎言,是他为他们的故事编织的开头。

    车开到家,谭家父母已经睡下。

    该怎么跟她解释,自己撒的谎呢?

    谭尽眼中,旁人夸林诗兰的那些话,没哪句是他同意的。

    漫长的时间,谭尽都是这样踟蹰地,隔着一段距离,偷偷地看着她。

    小狗一下一下舔着她的手,希望这样能帮助她好受一点。

    谭尽呆呆在那儿待了一会儿。

    林诗兰哪里都不好。

    一路上,大家各望一扇玻璃,没人说话。

    谭尽在门边,隔了一小段距离,看着她和小狗团聚的画面。

    林诗兰。

    他哥去厨房煮夜宵了,这是他找她说话的最好时机。

    人们说她聪明、学习好,他见过她刻苦背书背个通宵,也见过她大早起来在本子上乱涂乱画。人们说她做事认真,他见过她冒冒失失的样子,低头捡东西也不看路,左脚踩到右脚把自己绊倒。人们说她好脾气,他见过她对自己恶语相向,用上所有难听的话对自己冷嘲热讽。

    “小笨狗,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好久啊?”

    她仰慕他哥,没事就上他家,找他哥,叽叽喳喳地跟他哥说话。

    人们说她长得漂亮,谭尽也不觉得有多漂亮。她在他面前顶着大黑眼圈、头发扎得像个鸡窝,穿着大妈才穿的宽松蝴蝶睡衣;她哭起来,五官皱成一团又冒鼻涕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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