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页(1/2)

    此时的萧如晦回神如抽丝,闻言轻轻关上了窗。

    藏着事地回头看了他大哥一眼,然后点头,应该是对历川发送了一条微信。

    萧寄明有所领会,让萧如晦将轮椅推到身边,咬紧了问道:是不是袁家那孩子?

    萧如晦吊着一口气:是啊,她好像盯上叶子了。

    观齐云和邱柏龄还在一旁下棋,不过有关萧家的大事小事,尤其是这件,没有一定必要回避他们。

    这件事便是袁宥姗提到的汪博简事件,展开来说,原是一起扑朔迷离,立案、翻案加起来长达八年之久的案件。

    每每想到这五个字,萧寄明洞悉世事的眼眶里总是暗淡无光。

    如果不是我,汪先生就或许

    事情过去了十多年,说好了要想开点,但萧寄明总难以释怀。

    真要检讨,这事还是萧如晦没有把好关。

    就因当年的一个微博动态:为人师,还需先为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

    *

    十多年前,萧家的外宣工作不比现在,虽然微博、人人网、天涯论坛都没少萧寄明的大V账号,但多半时候,萧寄明的动态栏不仅内容枯燥,且点赞评论更是难以突破两位数大关。

    网宣工作全民皆兵,谁有时间,谁就切进账号代加更新。

    所以为人师,还需先为人这句时评,原话出自萧寄明,但实际,是由萧如晦操刀录入的网络。

    当时,正值2011年中Q大教授职称评级。

    汪博简作为XX大学林学院博士导师,变故发生时,先是在小圈子里传了出些蛛丝马迹,后来进度咋舌,据说受害人松口指证,直接上了蓝底白字的通报:因涉嫌借职务便利强/奸两名女大学生,刑事拘留。

    被告方否认指控,委托律师将强/奸官司从年中打到了年末。

    最后由于辩解证据不足,法院按旧以强/奸罪判了汪博简十年有期徒刑。

    盖棺定论时,萧寄明在饭桌上遗憾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汪某之事时常有,但常有却仍不能常清,道阻且长啊,为人师,还需先为人!

    丑闻爆光一次,行业便大倒退一次。

    同为教育人,萧如晦将这句话发到微博,一则,初衷为鞭辟后人,警钟长鸣;二则,萧家常年不在主流媒体中,这些话放诸四海皆可,多他一句不多,少他一句不少。

    结果,等隔日再打开电脑,关于萧院士怒批汪某简枉为人的微博热搜竟已经爬到了首页。

    一则低调的刑事案件,仅此一夜信息破圈,大街小巷,甚至部分官方媒体都借鉴引用,P成各色各样的表情包大肆转发。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