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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卤猪蹄一入口,他就察觉出来味道不一样了。

    金大勇本人还行,他喜欢吃好吃的,但是要是没有好吃的他随便吃点也没所谓。

    毕竟那个时候世道还比较乱,保护费就算不交给金大勇,肯定还有别的人来收,至少金大勇还是真的起到了保护作用的。

    要说这金大勇,在他们老城区也是有点名气的,不过也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金大勇夫妻俩是老爷子店里的常客。

    这店里的卤味金大勇也是很喜欢的。

    所以这一回,当冯旭把卤味都装好递给金大勇,金大勇第一时间就抓了卤猪蹄。

    金大勇叼着烟说话一点儿也不影响,“每一个都给我来点儿,那个藕片你给我多拿点儿,我老婆喜欢吃!”

    冯旭迅速的拿了个袋子装起了卤味。

    面对金大勇这样一看就很“社会”的大哥,居然一点儿也不害怕,反而轻松的对着对方笑了笑,“大勇哥今天要来点什么?”

    老婆喜欢看书,金大勇在金盆洗手之后,就和他老婆合开了一家书店。

    作为一个混混头子,金大勇确实干过不少不太好的事情,什么威胁恐吓啊,收保护费啊,打架揍人啊,聚众赌博啊……

    因为老婆喜欢吃姜老爷子做的菜,即使小店里的菜价比普通店里贵上十倍不止,金大勇依然每次老爷子开店都带老婆来吃饭。

    早年间,因为学习不行,金大勇就早早的辍学了,后来因为体格健壮、敢打敢拼,还当个小混混。

    等到金大勇开了书店,从一个满脸戾气的大混混变成了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书店老板,变化大的让人侧目,以前那些事也就渐渐的很少有人提了。

    这样的女人,如果不是金大勇真心喜欢,一直费心费力的养着,现在估计早就不知道被生活搓磨成什么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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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他带的那群人,黄赌毒之中,黄和毒是绝对不允许碰的。就算是赌博,他也从来不搞大的。

    ——虽然说这年头纸质书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但是他也不是缺这个钱,开书店也只是想要讨他老婆欢心罢了。

    谁让他是一个纯粹的肉食动物呢!

    他会收取一些商家的保护费,但是答应了的保护也是实打实的,要是有人来那些店里闹事什么的都可以找他解决问题。

    后来年纪大了点,金大勇就不愿意再做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随时随地有可能会抓进去吃牢饭的事儿了。

    ……

    趁着这时候。

    因着金大勇的老婆是个文化人——也不知道他一个混混是怎么娶到这么好的老婆的,还有小道消息说他老婆是被他强抢过来的。

    只不过可能不认识金大勇的,来这儿吃饭的时候猛的看到他手臂上的纹身,会吓一跳。

    直到身材魁伟、手臂上雕了条龙的金大勇的到来。

    “哟!大勇今天也来买卤味啊!”有人打着招呼。

    “好嘞!”

    金大勇的老婆确实出身耽美之家,虽然是已经没落了的。他的老婆,喜好看书,喜好美食,长相好看但身体病弱。

    混着混着,居然还成了他们那群人里的老大。

    金大勇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香烟,笑道,“可不是嘛!这里的卤味我老婆爱吃,我晚上喝点小酒的时候也喜欢吃上几口。”

    但是他老婆不行!

    别说!

    老城区的这些个商户,早年间大多数都被金大勇收过保护费,但是他们也不讨厌金大勇。

    不过相对于那些个好勇斗狠欺负普通老百姓的混子,金大勇这个人其实还算不错。

    “哎!你们这儿卤猪蹄味道怎么不一样了?!”金大勇砸着嘴细细品着嘴里的味道。

    再说冯旭。

    老婆更喜欢吃店里的卤藕片,金大勇倒是喜欢啃店里的卤猪蹄。每回过来买卤味,他当街就能啃下一整个!

    这段时间老爷子不开店只卖卤味,金大勇为了让家里的娇妻每顿多吃点,也是每天都会来买。

    旁边不少人“金哥”“大勇哥”的打招呼声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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