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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不用说了,要么吃狗屎,要么去死,选一个咯。

    吴淳锦吓得匆忙抬起头来。

    吴淳锦这下真的是撞到死神手里了。

    踏马的,郭千帆是牧天阁的人!

    牧林半路又弄了两辆大卡车,跟烟云过一起,把沿途超市里的食物和生活用品搬上车,带回了别墅。

    可郭达通不是做慈善家的,他见叶明珠一动不动,就把饭团踹到了吴淳锦面前:“那你吃。”

    吴淳锦恨得牙痒痒!

    两人不约而同点头。

    郭达通笑了,收起抢来,将脚底下踩扁的饭团松开:“吃下去。”

    完美,回去好好养着,肉源就不愁了。

    他们的驻地在一所废弃的看守所里,吴淳锦被当做劳改犯,安排去看守所的后院除草种菜浇水施肥,叶明珠则成了郭达通的枕边人,同进同出,陪吃陪喝□□陪着撒狗粮给吴淳锦戴绿帽。

    不过回去之后,她还是做了一遍筛选,有智慧的懂得跟她交流的留下,蠢笨的不开窍的直接建了对应的圈舍,养起来留着吃。

    想啊,当然想!

    毕竟不是谁都跟虎妞一样有灵性的。

    不过,动手之前,郭达通还是问了一句:“想活命吗?”

    就在他纠结的时候,郭达通把枪口对准了叶明珠的肚子:“孩子不想要了?”

    叶明珠很聪明,趁着郭达通要她要到最狠完全没有防备的时候,才让吴淳锦下了手。

    见着吴淳锦和叶明珠鬼鬼祟祟来偷吃的,当然直接枪杆子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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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惊险刺激,自然不必多说,好在她帮手多。

    她不吃,绝对不吃!

    郭达通放声大笑起来,并把这一段录了下来。

    第29章 择日不如撞日

    叶明珠看了眼就想骂娘。

    终于,在一个下着暴雨的夜里,吴淳锦在仓库里找到了一支□□,鬼鬼祟祟地找到了叶明珠。

    草!他怎么知道的?

    吴淳锦哪里肯吃,只想找个机会赶紧开溜。

    眼神里的震惊和恐惧,让郭达通看了特别舒畅,他做了个好心人:“忘了自我介绍了,老子姓郭,郭千帆是我妹。”

    草!!!

    这特么是人吃的吗?狗屎啊草!

    他们这一走,前前后后一共离开了一个多礼拜。

    等郭达通被放倒后,两人顺走了钥匙,悄悄摸出郭达通的房间,溜了。

    而此时,在她和烟云过睡觉的那个白天就翻墙逃跑的叶明珠和吴淳锦,被三十公里外的一处武装组织包围了。

    可这里这么多人都端着枪,他实在是没有胜算。

    *

    这个组织的头头也是个军人,名字叫郭达通,长得很狂野,光是那小臂都有正常人大腿那么粗,看着就是力量感爆棚的那种兵痞。

    录完,他摆了摆手:“带回去。”

    这一批食人花,一个个吃得肥头大耳的,还不负所望,给她生了几头黄牛和肉猪,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又生了几只兔子,几只山羊。

    一对忍辱负重的苦命鸳鸯,每天都在想着怎么逃跑。

    吴淳锦纠结了一下,还是怕死的心战胜了羞耻的心,匍匐在地上,捧起裹了狗屎的饭团,屈辱地咬了一口,一口,又一口。

    手下全部荷枪实弹,一水的军装加板寸,就连女兵也不例外。

    那饭团上沾满了泥巴和草屑,还有一团白色的硬疙瘩,看着像是日晒雨淋后的狗屎,这会儿被饭团包裹了进去,还挺浑然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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