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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
时音忍了又忍, 到底没忍住,一巴掌拍在他头上。
时音快一步捂住他嘴,“别说了,再说一个字打爆你的头。”
Ps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出自《诗经》意思是:风雨之时见到你,心里怎能不欢喜。
时音哼声, 走了两步觉得还是气不过, 折回来又锤了他一拳。
天气很好。
—
盛公子最擅长的就是把女朋友逗得跳脚然后再笑着哄,像极了小时候恶作剧把女生辫子解开的男生。
盛公子向来不是受威胁的人,扣着女朋友的腰将人压向自己,拿下女朋友的手,手指勾起裙子领口,一双眼肆无忌惮往里看,“那做?”
今天外面艳阳高照,阳光透过落地穿落进屋内,在地板上割裂成几何图形。
盛公子笑容不减, 眼梢轻挑,像个风流放浪的公子哥,“那你现在见到了。”
时音捂住领口,“你是个臭流氓啊你。”
“我没你脸皮那么厚。”
但没那么咖啡馆初见好。
幸好她之前带了几套衣服过来,不然只能在屋里待一天。
狗男人狗男人!
一切都刚刚好。
上次看孟如芯箭箭十环酷的很,她特别想学来着,不过后面没想起这回事来,今天恰好有空,而且射箭都是手上动作。
在沙发上坐等女朋友的盛公子弯唇,“好看。”
吃过饭,盛弋然问她想不想去射箭。
可又刚刚好。
昨天穿的那套已经进了垃圾桶,别问,问就是某个憋了很久的男人终于释放天性,粗暴毛躁,小小的衣服不堪一击。
真的。
顶着这痕迹出去,生怕不知道别人不知道他们昨晚多激烈吗。
“是啊!”盛公子承认得坦坦荡荡,仿佛这是什么骄傲的事,“我对我女朋友都不耍流氓,该质疑我不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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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将所有痕迹遮住,时音扣上盖子,“以后不准啃我脖子。”
盛公子即可开始碰瓷,“完了, 脑震荡了。”
作者有话说:
时音:“......”
好想打他。
时音睨他一眼,当然好看了,只是要把脖子上的痕迹都遮住。
让我们大声的喊出:盛公子,你好骚啊!
从包里翻出遮瑕粉底,不要钱似的往脖子上抹,盛公子进来,从身后抱住她,“遮着干嘛?”
盛公子笑起来,“那啃哪儿?”
时音应声到卧室换衣服。
第六十四章
她穿了条天蓝色长裙,裙摆到脚踝,收腰设计,外面套了件风衣。V字领口露出白瓷似的肌肤,上面有着青青点点的痕迹,脖子处还有个草莓印。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脸无耻之人!”时音咬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