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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子和青少年,他们总有一些大人眼中矫揉造作的烦恼,只可供同龄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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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行云笑出来,很意外似的:“不然呢。”不然他大晚上的,带人走什么?

    他想起病床上那个瘦骨嶙峋的金发男人,看着他眼里透着羡慕嫉妒,抓着他的手用尽全力一般,连单词都是一个一个往外蹦,“你还那么年轻,那么多的时间可以挥霍……我从前没说错,我的确后悔了。”

    他就没那么高尚。

    他本来也没遮掩,声音凉凉的,但笑了一下:“我试过,挺难受的。应该是在五岁或者六岁的时候,他要找一首歌的灵感,带着我坐在大街上,要我护着吉他坐在房檐下,看他在雨里跟疯子似的哼歌。”

    过了好一会儿,才愣愣地问出声:“……我是值得信任的人?”

    “好好陪陪奶奶。”

    费行云想笑,哎过一声,两手一摊,投降似的:“……行吧,听你的。”

    可那个男人临死的时候,却说他后悔了。

    那个男人听完甚至露出了笑,走的时候表情轻松,依稀可见年轻时的神采。

    刚刚她没掉泪,只是眼眶鼻头发红,光下盛着一汪泉水。头发柔顺地贴住脸颊耳廓,叫人想起一个叫楚楚可怜的成语,生动得很。

    难怪这世界总有一种混蛋,觉得姑娘眼含热泪最动人,所以对招惹她们乐此不疲。

    对面的人迟迟没说话。费行云就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忽然听到对方小声嘀咕,“看见了也没什么,”顿了顿,“手拿下来吧。”

    这些更没必要详细地说出口,所以费行云顿了顿,只简单说成,“他死之前,我跟他发过誓。”

    “小时候有小时候的烦恼,现在有现在的,人类的每个阶段都在重蹈覆辙,”费行云将道理掰碎了,说成白话,“但至少可以对值得信任的人说出来。”

    他那个时候几乎是恨毒了这个男人,情绪起伏,骂他是个酒鬼,是个混蛋,混蛋就该有混蛋的死法,不必要拖累他母亲。

    现在想,他那时竟然什么也没说出来,所以也远不是许平忧想的那么面面俱到。

    偏偏也是这个人,成了他所有音乐知识的启蒙,带他见过许许多多的山川,去过许多城市。

    “你在那儿,好像比在我身边要开心一些。”费女士平静地说。

    “我以前觉得,爱也好,恨也好,有他才有现在的我,这点总归无法否认。听说他死的时候,我有一点轻松,至少这辈子无论如何,都有个结果,他死了,我母亲也不必再想起那段感情……”

    费行云:“是。”没什么好否认的,他母亲开始因为担心他还惦记着之前的事情不愿意,架不住老人家身体的确不如从前,又倔着不愿意搬家,还有一点——

    他说得很平静,也不说‘他’是谁。

    他们两个人,是第一次面对面将自己的事情摊开来讲。她听完,不问其他,忽然问:“你转学回来是自己的意思吗?”

    说着说着就习惯性地显出轻松,笑起来:“所以后半辈子轻松平稳点儿,总比被上天报应好?”

    “……就这么一个疯子,要我母亲为他难过了许多年,分开也是自然。”

    ……

    费行云原来以为,至少那是他还有一点父亲的意味,就是这么点自作多情的揣测,甚至促使自己从前偷偷写的东西发送过去,试图得到只言片语的评价。直到临死前,那个男人吐露心声:你这样的人注定要步我的后尘,要为了音乐辜负身边的每一个人直到死去,私自偷去他的时间和灵感也会遭受报应……

    至于之后为此发高烧,差点丢了小命的事也没必要提起。

    后悔叫他接触到音乐,后悔一时兴起,让他从小就尝试写歌。

    “……你试过被人带着淋一夜的雨么。”

    明明费女士要带走他的时候,那个男人甚至难得慈爱地拍拍他的肩,说后悔带他走上这条路,四处漂泊。

    “乖男孩。”

    世界上最招人恨的总是天才,这样为音乐疯魔挥霍自己人生的人,最惧怕这样上帝偏爱的存在。

    他没觉得腿脚酸麻,她先替他打算好了,指了指另一侧的沙发,吸了吸鼻子,泪没掉,鼻音先隔着纸巾重重地冒出来,“蹲着应该会难受。”

    费行云喘着气,冷冷地说:“我不会再写任何东西,你赢了。”

    “我会还给你的。”

    傻了吧唧,要人老命。

    就像两条异类金鱼,或许什么也不用共享,安静地呆在一块儿就能觉得轻松。

    许平忧静静地坐着。

    许平忧眨了眨眼。

    怪不得总是琢磨东琢磨西,先把别人想了,再想自己。

    他靠着沙发背坐下,就没她坐得那么规矩了。仰着头,手指在扶手上翻飞,弹啊弹,寂静之间,忽然起了话题,“我没你说的那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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