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软软嫩嫩,自己的肉茎也涨得有点发疼,便牵着 她的手往自己(7/10)

    其实现在想来他本不必那么做,以他的能力,在256家全球企业中的任意

    一家就职,都能左右逢源、步步高升。更何况那时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作为兄长

    也自然而然成了我唯一的监护人,按理说他本不该立刻接受这样危险的工作。

    但他回答我说,每个人只有一种命运,他必然要接受自己的命运。

    我说我不明白,他说,你现在不需要明白。所以也我不再问。

    但有一件事我那时是明白的,那就是安保部队的黑金制服确实好看。当我第

    一次见大哥穿部队制服的样子,我就怀疑他从此以后和女人约会都不需要再选别

    的衣服了。也差不多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很早也就有了跟大哥和爸爸一样加入

    部队的打算。

    大约一年后,杀害我们父母的凶手被捉住。那时陆叔叔,也就是陆柏长官,

    亲自通知大哥,说可以让他亲自来行刑。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他竟然拒绝了。

    那时我才过完十三岁生日,听说之后便扬言「他不去我去」,但显然不会有

    人把我的话当一回事。于是最后他们便随意指派了一个人去执行枪决。

    为此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和他说过话。在我看来,他好像只在乎自己,根

    本不在乎家庭。尤其在他入伍之后,便一天天越发显得冷酷无情、寡言少语。

    我们第一次正式打破沉默时,已经又过了两年。那天他忽然抱回来一个女婴,

    接着手忙脚乱地为它换尿布、喂奶。我还真是第一次见他这么狼狈的样子。

    于是我不得不主动打破僵局,问他,这是谁的孩子。同时我在心里猜测这是

    他跟哪个女人不小心弄出来的私生女。

    但他给我的回答是,这是他战友的女儿。那人在最近的行动中牺牲,妻子也

    因意外去世了,因此大哥便主动收留了这个孩子。

    很难想象他这样的人会主动收养一个孤儿,但一想到这个孩子命运跟我们两

    个竟是出奇的一致,也就明白了。而这似乎也能说明,他一直没有忘记爸妈的死。

    或许他并非现在看起来的那样冷酷无情。

    不过另一个更大的问题在于,谁去照顾这个孩子?他要上战场,我要去课堂,

    白天都不在家。但大哥说:「不用担心,会有人来帮忙的。」

    我就是在那之后第一次见到孟婕,也就是我现在的嫂子。虽然他们两个至今

    没有结婚,但他们也从未否认过彼此的这种关系。那时孟婕才二十出头,很年轻,

    身材还没有现在这样成熟丰满,但整个人看起来很清秀端庄。她的穿着往往十分

    保守,除了脸和双手,我很少看到她将身体的其他部位露出来过,包括双脚。她

    每逢我们兄弟俩都不在家时,便上门来照顾那个孩子。每天我回得比大哥早一些,

    见她还在家里,便会帮她做点小事。她是一定要等到大哥回来之后才会走的。不

    过,即使大哥回来了,他们也并不会说太多的话。当然了,就算他们有别的话要

    说,或者有别的事情要做,也肯定都趁着我不在的时候说完做完了。二十岁那年,

    我就提出要加入安保部队。对此大哥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轻描淡写地劝我「考虑

    清楚」。我说我考虑好了,正如他所说的「每个人都要接受自己的命运」,我觉

    得跟随前人的脚步似乎就是我注定的命运。更何况他们的制服的确好看。我的条

    件并不算差,加上有引荐关系,经过一年多的训练,我便正式穿上黑衣,加入安

    保部队。我的训练考核成绩都并不算差,但最终每一项都距离大哥入伍时的分数

    相差一点。起初我只是做些简单的巡逻任务,日子过得很枯燥,但过了两个多月

    后,情况就不同了。那场被称为「第八次经济危机」的灾难来临了(然而我对于

    此前的七次都毫无概念)。混乱从第九区开始爆发,在十五天中从欧洲大陆向东

    蔓延至七十二区,大半个世界陷入崩溃,失业者塞满了人行道,盗窃、抢劫、走

    私、杀人案件层出不穷。于是我在入伍不到三个月的情况下就被抽调至第一线,

    协助抓捕罪犯。不用多说,我协助的人自然是大哥,或者说全凭他的指导,我才

    没有死在前线上。罪犯的数量简直超出想象,每天都有大批犯人被关进监狱,其

    中大多数都来不及审判。再之后,甚至不少人把安保部队的监狱当成了避难所,

    为了能有个管吃住的地方主动犯案自首。因此没过多久,我们都结成了一个默契:

    只抓死罪犯。尤其那种罪大恶极的,一旦遇上,就不用吝惜子弹,能当场击毙就

    绝不抓活口,以免浪费牢房。起初我只觉得这种做法实在太没人性,对于人命的

    处理实在太过草率。可是真正轮到我自己去接触这种死罪犯时,却逐渐觉得,若

    是要保住他们一条命,反而更加困难。除了他们本身极具危险、常常暴力拒捕的

    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我自己慢慢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那段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命

    案可以说大大超出了我原本的认知。比如一个大学生用斧头砍死了他的房东以及

    房东的妹妹,再比如一个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奸杀了那家的女主人。最糟的一次,

    我目睹一个男人用砖头砸死了一个小姑娘。我不想描述她的死状,但我从她的身

    高可以看出,她最多不过十五岁。我用短棍把那个男人打得浑身骨折、血肉模糊、

    脸上五官歪七扭八。他趴在地上大声向我求饶。我把短棍砸在他身上,拿出霰弹

    枪,切成致命弹,却还不打算杀死他。我瞄准他的脚,打算打断他的四肢后,任

    凭这个人渣流血致死。但一只手按下了我的枪口。我不用回头便知道那是大哥。

    「别拦着我。」我说。「你有权抓捕他,也有权击毙他,但你无权折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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