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3)
无法否认的回忆,无法否认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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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赢了,其实我是输了。我的眼里是我哥,心里是我哥,我的灵魂都替我认得我哥。
以及无法弥补的创口,无法宣之于口又不可挽回的情感。
也是他站在夜色下的窗边吸烟,拥有寂寞与群星,我赤裸着身体躺在床上遮着眼睛不去想明天。
让我已到极处的悸动甚至成了扯着心脏的疼痛。
欲望是借口。
我哥躺在我身边,我醒来后就在看着天花板神游。窗外在下雨,像极了我高二的时候,那个教室窗外雨下得也很大的夏天,闷热让整间教室像蒸笼,雨水打落在绿油油的叶片上,从窗台往下看能看到花坛里潮湿的土壤,土壤里埋着一只昨天死掉的蝉。
我又想到十四岁为什么会和他分床睡。因为我第一次遗精的晚上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我哥被我按在身下操,他的声音不平稳,还有鼻音,我怀疑我如果把他转过来,大概能看见一双湿红的眼。早上醒来我凝视作为我难以启齿的春梦对象的我哥的睡容感到前所未有的惊慌。
我突然前所未有地产生了一种冲动,想要不管未来我和我哥会面对多少流言蜚语,我都会和我哥一起生活,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同性恋人不能算作亲密关系,在现在的医院里,如果一方病危,另一方无权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
在梦里,我在他眼中看到了晚霞、流霜、蓝天、大海,也看到我离开后,他满身的绝望落寂。
无法终止呼吸的话,就无法终止那连结心跳的节奏渐进的生长。
是爱是恨,是不甘是执念,是后悔是不悔,是热烈是死亡。
他就这样躺在我身边,让我近乎错觉的以为完全没有这几年的存在了,我跟他依然是可以做爱的关系。我也不需要做一个正常人了。因为正常指符合一般规律或情况,我们之间早就不是符合一般规律或情况了在,现代社有的人害怕和他人不同而受到嘲笑,所以选择要做一个正常的人。其实我从来不害怕嘲笑。我也不是个多么正常的人。
听着头顶的风扇滋啦滋啦地转。
皮肤与皮肤的接触,汗液相黏,性爱的快感足够让理智短暂挣脱大脑。
我垂眸看他沉睡的脸孔。
回忆尽头里,是他给我口交,给我上的画面,用过的避孕套扔了一地,彼此抚慰,彼此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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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少我跟顾铭是兄弟,将来我们的病危通知书上都有资格签上对方的名字。
无法忘却的回忆,无法忘却的疯狂。
情感如火山爆发疯狂炽热要烫化灵魂。去肆意疯狂地堵塞心脏的血液。
我没有精神关心讲堂上的傻逼老师讲到第几页,只想盯着那只掩埋着蝉的尸体的土壤神游。
是野兽交媾,是臣服欲望的动物,是痛苦源泉。
那几个日夜。
于上辈子而言,就只是个过眼云烟般的幻梦而已,它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算,也能就此遗忘,但是这辈子我使这个梦成了现实,他确实曾在我身下被弄地不停呻吟,虽然声音小,还是让我很满意。
我想起来过去每一次的打架,我哥跟我认真地打起来的打架,鲜血在我们之间挥洒,拳拳到肉的力度一点都没有留什么后路,从对方身上体会到的愤怒、失望、嫉妒、占有欲此时此刻都要一一从对方身上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