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6/7)

    一下子,酸酸甜甜,香气四溢。

    「叮」。烤炉一响,蔬菜同时焗好。杜言陌把茶几收拾完,进来帮忙,安掬乐示意他把菜拿过去。

    他家里没餐桌,以往一个人,不是在茶几上解决,就是在电脑桌前,如今偶尔多一人,茶几倒嫌小了。安掬乐考虑要不要买个大点的,或者……乾脆添了餐桌吧。他瞥了眼少年高大身躯,每次都令他弯着身体做功课,也不好。

    不过在这之前,得先把这儿那儿调整一下,毕竟房子本身不大,若不,换间套房……

    「……菊花先生?」

    「嗯?」安掬乐眨了眨眼,见杜言陌一脸迷惑看着他,才知自己思考过度,东西吃到一半,搁筷子上,便停了。「喏。」

    他把那花椰菜搁到杜言陌嘴前,对方一愣,张嘴吃了。

    杜言陌无奈。「不喜欢就不要放啊……」

    安掬乐讨厌花椰菜,或说他讨厌大部分绿色蔬菜,但做菜却坚持要用。「少了绿,菜色会不平衡,不好看。」

    杜言陌拿他的漂亮论没辙,总归都会帮忙消灭掉。

    回到刚才所想,安掬乐其实有点儿恍惚,从没想过会在这间屋里,与人一块用膳,更遑论为了另一个人考虑改变屋子陈设,还有……搬家。

    此地点,他当初找很久,独自一人寻寻觅觅。原先不过一间水泥石房,乏善可陈,他添砖添瓦,把自身所有精力全给了它。若细细去瞧,那磁砖缝里,兴许还能见他那时拼凑,掰断指甲遗落的血迹。

    这儿是他最终堡垒,遮他风雨,不令他伤。他从不带人回来,在此之前,也仅一个乔可南破过例。

    杜言陌却踏进来了,用他这年纪独有的纯真,击溃他能做的所有防备。每当少年走在这间屋里,安掬乐总觉他每一脚,踩着的都是他的肋骨、他的心肺。

    一个用力,便全坏了。

    他却甘愿。

    甘愿被他踏着躯干,把五脏六腑全移位,改造成合适他的样子。

    吃饱了,杜言陌去洗碗。安掬乐洗澡出来,走进厨房,见他把最後一块盘子,放进洗碗槽上头的烘碗机里。

    杜言陌很高,不必抬头,左手的肌肉因抬起微微拱出,十分流畅的线条,水珠自指尖一路滑落至手肘,杜言陌将之抹去,洗手擦乾,做好一切,他走向安掬乐,拿起他披在肩上的毛巾,给他擦发。

    「呼……」安掬乐偎他怀里,溢出舒服叹息。

    杜言陌知他爱美,连吹发方式,都特意估狗学习,技术不错。安掬乐发色浅,头发比常人脆弱,连光顾多年的造型师也会不小心扯断好多根,杜言陌却不会。

    他不舍得。

    擦着擦着,杜言陌忽然问:「菊花先生,大学好玩吗?」

    安掬乐无语了会,才答:「……还好。」自己给少年的设定是二十一岁的大学生,念设计,偶尔接一些设计的CASE打零工。除了最後一项,其他全不符合──事实上,安掬乐压根儿没念过大学。

    他专科毕业,没再往上念,但自行做了许多进修。他这人,爱好极端,不感兴趣的,打死不多看一眼,索性挑着自己喜欢的学。能进现在这间公司,当真阴错阳差。

    商人总伤人,外商公司尤其伤;没文凭,压根儿不把你当人。原先安掬乐仅是外包合作,却被《Flawless》主编钦点看上,招入部门;最初薪水,问你干不干,只能含泪骂干。

    他喜欢时尚,於是去了,熬了这些年,终於干得心甘情愿。就安掬乐来讲,念大学,不过一个选项和流程,令你领会究竟该按喜好走下去?抑或妥协、放弃;淹没在重重人群,最终被潮流推着肩背,踉跄前行。

    杜言陌给他擦一段落,拿来吹风机,道:「我……」

    「什麽?」後面的语句被吹风机的声响盖过,安掬乐没听清。

    杜言陌俯下身,一边给安掬乐吹发,一边贴着他耳朵。「我不想念大学。」

    安掬乐一激零,也不知是吹风机抑或少年的吐息热点。可他刚才那句,把他骇着,杜言陌眼神很认真。「我不想念。」

    安掬乐头疼,就他来讲,不念就不念吧,说了他这人不能养小孩,小孩不想做的事,干麽强逼人家做?

    儿孙自有儿孙福。

    偏偏要换以前,不负责任的话,怎样都能讲出口,现今却觉肩膀沉。他晓得杜言陌很听他的,正因如此,心肺才疼,搞到这样,已经够对不起小孩家长了。若自己一句话,决定他未来,怎麽算?

    果真是情感越重,责任越大。

    他只得很老梗问一句:「不念大学,想做什麽?」

    杜言陌答得倒是快:「跑步。」

    跑一辈子?想也知道不可能啊,现实里哪堪这般?

    杜言陌:「有个叫超马的运动,我估狗过……」

    又估狗?估狗来的东西,怎能全算数?

    安掬乐想讲又不能讲、不忍讲,最终使出敷衍大法,抚了抚少年的头:「算了算了,先念高中,其他慢慢来。」

    「……喔。」

    他继续吹发,吹完了,去搁吹风机。

    安掬乐吁口气,蜷在沙发上,扳了扳手指。算一算:离高中毕业,还有三年,自己届时会在少年人生里吗?他持疑,懒得想。

    杜言陌回来,覆在他身上,亲吻他眉角、耳朵……终至嘴唇。安掬乐抬手攀住他厚实背脊,嘴唇与嘴唇辗转相贴,对方口腔里是自己惯用的薄荷牙膏,却另有一股滋味。

    安掬乐胸腔发紧,承认自己感情後,每次接吻、拥抱,都会疼,疼里又带了一股奇妙的酸软。

    他张嘴呼息,迎视少年黝黑漂亮的眼,自己的身影,小小倒映其中。安掬乐偶尔好奇,在他眼底,自己又是什麽样子?

    很在意、很在意,在意的不得了。说话前、微笑前,都怕自己不能够再吸引他。

    折腾死人。

    安掬乐:「你喜欢的人,是什麽样子?」

    这问题,安掬乐动不动问,杜言陌最先不愿说,像藏着一份独属於自己的宝藏,无奈被安掬乐蹭得不行了,才开始讲:「很好的人。」

    安掬乐抗议。「太不具体了。」

    杜言陌只得绞尽脑汁,用上自己能用的词汇:「眼睛……圆圆的,长得不是很漂亮,但很温柔。身高……比你高一点,比我矮。不太会打扮,声音很好听,口头禅是你个芭乐……」

    「噗。」安掬乐笑了。「芭乐,你个芭乐,噗哈哈哈--」

    杜言陌也觉挺好笑的,回忆起来,那人身影还算清晰,足够满足安掬乐扭曲的好奇心了。

    安掬乐特别爱问这事,杜言陌捡着能讲的回答,有时不知刻意还忍不住,多放了一点感情。安掬乐总是歪头笑着,一脸不在意。「很好啊,听起来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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