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4/5)
十一
晚上是我们俩在一起商量写回忆录的时间。如果赶上玛蒂休假没做晚饭,乔就会打电话让他们送外卖来,有时是中国店的北京鸭,有时是汤普斯店的纽约牛排。“别吃这么快!要细嚼慢咽。”乔总爱跟我这么说,他喜欢看着我把从小儿养成的那些没规没矩的毛病一点点改过来。我觉得乔天生就属于完美无缺的那种人,天生就和电影里那些有钱人的行为举止一模一样,和他在一起真觉得是在电影里生活一样。乔不上班的时候,我们俩利用早上的时间构思新的内容,他每天都精神抖擞地起来准备投入工作。那些个早晨是我最盼的,我总是希望他头天上班的时候被激发出某些灵感可以讲给我听。我们俩说完回忆录的事之后,他会让我坐上车跟他上班去,我们来到迪斯尼制片厂,那儿白色的水塔上画着一只好大的米老鼠,周围的绿树丛也被修剪成一只只小老鼠的样子。我们的车子一直驶进大门,门口那些工作人员见到那部车子、见到乔和哈罗德,都一个个脱帽向我们致意。到了地方之后,乔会让哈罗德马上把我送回家去写那本回忆录。在回家的路上,我总爱在汽车里听乔唱的歌,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首“难忘的记忆”,我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总在想:究竟是什么使得乔具有如此强大的魅力?这个问题我实在无法说清,就像电视上有个人说过的那样:“乔.斯金纳身上有股劲儿,让你一下子就感觉得到,可就是形容不出来。比如说,让你形容一下什么是色可能比较困难,可你一遇到它就知道了。乔身上有一种人们所说的‘气质’,他的声音里永远带有这种气质,他人本身有时候也带着这种气质。” 我心想,亏了说这番话的人还拿色来打比方,他可不知道这方面乔到底是怎么回事! - - - - 乔让“教授”隔一天来一次。我管他叫“教授”,他是专门辅导我这样的人识字的。乔花钱请他来,说是帮他侄子补习功课。他先让我从乔的几首歌词开始读。“别把单词想得那么复杂,”他说。可对我来说把这些单词读出来并不容易,而且无聊得要命,有时候我真想甩手不干了。可是教授却很有耐心,而且每次乔一来他总是夸奖我如何用功。我这人不怎么轻易相信别人,总怀疑教授是不是话里有话地损我呢,可后来我发现他真没什么坏心眼儿,很好相处,跟他在一块儿我很放松,可以集中精力去学习。他让我把一首歌词念五遍,不出错之后再开始一首新的。“你必须集中精力,”他老是这么说。 “为什么你可以连续几个小时看电视、鼓捣拖拉机,却不会念书呢?”我爸常常这么说我。对此我无言以对。凡是我认为是对的,老师都说是错的;凡是我认为是错的,他们又都说是对的。书本上的字句对我来说就像谜语一样,那么无趣、那么乏味。我妈去世前到学校找过他们,说,“我儿子脑子不可能有缺陷,他哪儿都很正常,从刚会走路就这样。他的问题在于那些老师,他们现在不肯下功夫去教孩子了。” “妈,”我说,“这不怪老师。” “那这事儿又不怪你,也不怪我,究竟该怪谁呢?总该有人负责吧?”我妈说。 “难道说出了什么事就一定得怪在谁头上不可吗?妈,我就是这样,跟别人没关系。”我说。 “不,你不该是这样的,是他们的错。”我妈很固执。 “我就是笨嘛。” “你再说这话小心我揍你!是该让你清醒清醒了,既然你爸不管---” “你又来了,”我实在坐不住了。 “你给我闭嘴!老老实实坐着。”我妈呵斥我说。 “我看咱们这样吧,”那位接待我们的老师说,“以前的事就不提了。威廉是个聪明孩子,我们看能不能找个老师来帮帮他。” “你们怎么帮都没用!”我嚷嚷了一句,站起来跑出了房间。他们始终没有找到那个可以帮我的老师。 教授说他打算用一种什么“节奏法”来教我,他说,“这种方法说白了就是即兴所致、不跟自己叫劲。所谓‘节奏’是一切物体的核心,它可以使青蛙跳起来,使蜥蜴蹿起来,使狗撒欢儿猛跑,它可以使人类利用语言和文字进行交流。没有这种节奏,我们的行动就失去了方向,这种节奏把接收和表达结合了起来,当你的身心里充满了这种节奏时你再看东西就不会觉得颠三倒四的了。” “我爱把它读成倒四颠三。”我说。 “你以前是这样,以后不要再乱读了。” “我试试吧。” “有了这种节奏,你的眼睛、耳朵、以及身体的其它部位都会互相配合,它会排除一切干扰使你保持一种平衡。你的身材很匀称,各部位都很协调,我们所要做的是把你身体和大脑之间的节奏转换成视觉和语义上的节奏,使你身体上的协调一致转换成感观上的协调一致,这是一种质的转换。”教授说。认单词对我来说是最大的障碍。 “你看这些单词,”教授说,“从不同的角度仔细看,把它们写下来,尽量使自己熟悉它们,使你的身体先熟悉它们的‘节奏’,然后再把这种‘节奏’转移到你的大脑中去,这样一来你就再也不会把它们搞混了。” 渐渐地,那些单词对我来说变得不那么费劲了。我能够从这种所谓节奏中找到线索,结果常常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这种时候,教授最爱说的一句话是,“差不多!”。他让我不停地练习,让我把一个句子先写上几遍,然后再闭着眼睛写一遍,就这样一遍一遍写下去直到最后形成一种自然而然的节奏。要是中间有什么地方写错了,我就在下一遍改正过来。有时,当一个词孤立地出现时,我会让它一遍遍地重复直到找出和它相联的词为止。还有些时候,我们会把音响打开,我听着音乐把歌词写出来并随着旋律在房间里翩翩起舞,在这种情况下我写的东西一般很少出错。以前,我的字很难看,可现在我写出来的东西和从前一比好多了,连乔都可以看得懂。我那一篇篇习字就像专门给他写的情书,我把它们贴得到处都是,好让他随时能看见。乔买来一台电脑摆在书房里,因为教授曾对他说电脑对我来说是最理想的了,“我以前有些学生和威廉的毛病一样,他们现在都成了电脑专家。他们做事一丝不苟,眼力又好,像敲键盘、玩电脑这一行对他们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你瞧瞧,”乔跟我说,“你原先还说你没救了呢!” 在教授的指点下我很快就真能在电脑上写字了,他每次来都会帮我检查我写的那些东西,有了错也很简单,直接在电脑上改就行了。有时候我会把电视打开,一边听着电影里面的对话一边把它们打下来。我以前是东记一句西记一句,说出来还觉得自己挺了不起的,可现在我可以把整个电影一字不拉地说出来! “你学了打字可是太占便宜了,”教授逗我说,“总该犒劳犒劳我吧!” 在认识乔以前,我唯一可以犒劳别人的就是自己裤裆里那玩艺儿,可现在呢,我可以大模大样地说,“我会让乔奖励你的!”教授听我这么说直乐。我学习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午饭总是玛蒂给我端进屋我才想起来吃,每天下午乔回家后总是硬把我从电脑旁拽起来。“你可真争气!”乔一见我就这么夸我,接着我们俩就会疯狂地做爱,直到乔受不了大声叫着让我停下来,而我一停,他又会求我再干下去。我的老二什么时候都是硬挺挺的,这点让乔很喜欢,他常说,“要是身边想找个小伙子的话,还就得找个十八岁的!” 我想说,要是想找个干爹的话,还就得找个像你这样不到三十的大明星!可这话我没说出口。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