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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归洋:……怪我,都怪我。
吸是吸不出来的,得把壳咬烂才能吃到里面的肉。
池渊这次倒没有拒绝。
结果于归洋刚喂他一口,他惊讶的目光就投向了于归洋。
想不到吧,他吃了,他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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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天堂没有人鱼,阿门。
好吃好吃!
池渊就实诚多了,见小人鱼把腿放进嘴里,他也跟着这样做,然后把壳和肉一起吃了。
这头龙虾大概想不到,即便有了纹身,成了一头社会虾,还是难逃被捕捉的命运。
池渊手里的这头龙虾叫做密毛龙虾,长约四十公分,至少有八斤重。
唉,于归洋转念一想,他跟池渊是不是太过分了。
拔掉社会虾的头以后,他便开始处理它的足。
池渊如法炮制,继续把手往下伸,另一只手就撑在大坑底部,继续搜寻这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龙虾。
于归洋兴奋地鼓掌,池渊太厉害了,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他!
于归洋自己也尝了一口,龙虾腿的肉是不多,但是只凭那一点点,就足以称得上是山珍海味。
他好笑地把咬烂的壳吐掉,露出内里粉嫩的肉。
可怜的大龙虾!
这里的难吃,是指足肉难取。
想想看,连脚都这么好吃,身体能差到哪去?
虾头被掰断后并没有被他丢弃,龙虾和小龙虾不一样,龙虾的脑袋里没有小龙虾那么多的脏东西。
里面的黄不多,他跟池渊一人一口分掉了,虽说比不上蟹膏那样鲜甜绝伦,但也足够抚慰味蕾。
该说不说,密毛龙虾的头壳非常鲜艳,中间的关节处还泛着蓝光,看着就倍儿有食欲。
好吃吧,他以前就听别人说过,密毛龙虾的腿像是扇贝里的贝柱,虽然少又难吃,但滋味绝佳。
大多数龙虾的脚是不怎么好吃的,不像螃蟹,步足还能尝个味。
接下来就该进入正餐了。
不过人鱼大哥是本次逮龙虾的大功臣,这第一口肉该给他吃,没毛病!
它的身上布满了土黄色的斑点,因此也被称为纹身龙虾。
于归洋怕这社会虾乱动,锋利的足会划伤他和人鱼大哥,索性给它来了个分头行动。
没了洞穴的荫蔽,这头大龙虾毫无意外成了池渊的囊中之物。
嘴馋的于归洋直接把处理好的一根社会虾腿放进嘴里咀嚼。
因为他刚刚连同壳一起吃了,尝不出腿肉里的味道,便以为密毛龙虾的足不好吃。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遇到人鱼,以它的个头和凶猛程度,在这浅海也能横着走。
刨了人家辛辛苦苦挖好的家不说,还得寸进尺要吃它的肉。
他面沉如水,一抬手就把身上还带着泥土的龙虾拽了出来。
但是密毛龙虾不一样,别看它的腿又长又细,但里面是有肉的,甚至可能比龙虾本体还要好吃。
这让他对密毛龙虾的本体充满了期待。
不过掐头去尾去壳,估计也就三四斤。
所以说头里面的黄也是能吃的,而且不必担心里头有重金属残留。
他会让它走得痛快一点。
他也给了池渊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