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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归挑眉:“据我所知,你大哥如今还潜逃在外,而且暗中招兵买马,你就是杀了景昭,迟早还得面对荆晏,我倒是不相信,虞国境内你还能藏得下千军万马?就凭你这举事作乱的区区几十人还能翻起什么大浪花儿来?”

    “荆华!你疯了?”雁归恶心得眉毛都拧了起来,他盯着荆华的一举一动,那简直就跟个疯子没什么区别,“朕原本以为你只是拿江山社稷当儿戏,却没想到你竟然是个疯子……唔!”

    “荆晏?”荆华眯了眯眼,轻蔑地笑道,“荆晏那个软蛋,除了会拉拢那些个快要入土的老鬼听他哭诉还会干什么?招兵买马?笑话!就凭他?什么样的兵马能抵得过北蕃的万千铁骑?!虞国之内,本宫的确藏不下他们,不过,有十方令在手,便可调动那些千军万马,等本宫杀了你,回到北蕃之日就是北蕃铁骑血洗中原之时!”说着,荆华从自己怀中拿出一块乌黑的令牌,举到雁归面前。

    “景昭,落到本宫手里,你就只有一个下场……”荆华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来,将锋利的刀尖抵在了雁归喉结上,一点点加力,直到刺破雁归的皮肉,血沿着刀尖缓缓淌到了刀身的血槽中,似乎,那个血槽造出来就是为了这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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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令牌用以混铁打造,状如草原骑兵惯用的圆盾,上面镂刻着“十方令”三个大字,形制古拙没有任何装饰,一看就是北蕃部落所制之物。

    雁归的视线从令牌缓缓移到荆华笑得扭曲的那张脸上,蓦地凝固片刻,然后嘴角一弯:“那倘若朕得了这块令牌,又会如何?”

    荆华近乎贪婪地把刀上的血舔干净,转过脸来嘿嘿怪笑道:“本宫贵为太子,自然和你这个在外面讨过饭的贱坯子不同!本宫的母族,那可是大草原上飞翔的雄鹰,岂会是你们这些卑贱如泥土的人能与之相提并论的?!”

    地牢的四角点着几盏油灯,光线并不算昏暗,蒙眼布一撤,雁归刚一睁眼突然看见差点就贴在自己脸上的那张扭曲癫狂的面孔,饶是镇定如他,也免不了吓了一跳。

    “景昭!”荆华突然扑了上来,挥舞着匕首直接刺进了雁归的左肩,他疯狂地咆哮,“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在本宫面前称朕!虞国是我们荆家的!和你姓景的有什么关系!”说着,他拔出匕首,抵在了雁归颈窝处,仍旧是一点一点加力,看着这个仇人的血灌满刀身的血槽。

    荆华看了那令牌一眼,狂妄地笑:“此令一出,北蕃十大部落尽皆俯首!景昭!你这个伪君子不是最在意那些贱民的命么?等本宫率铁骑马踏中原之时,你的贱民一定会感激你今日所做的一切!哈哈哈哈哈哈!”

    “就凭你?!一块本宫砧板上的肉也配……”说到这儿,荆华只觉得脑后一阵劲风刮过,耳边只听得一声刀鸣,他觉得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没回头,只是瞪大了眼睛,呆滞地盯住雁归的脸,过了一会儿,又慢慢低下头去,眼看着自己胸前的锦袍一存一寸地裂开了一道口子,露出的皮肉上也渗出了血珠来,自右肩往下,斜到左腰,现出一条笔直的血线,随着血线的颜色越来越浓,暗红的鲜血瞬间淌了出来,荆华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一左一右地朝两个方向倒了下去。

    荆华见了血,突然变得更加疯狂,他撤回手,把匕首凑到自己嘴边,伸出舌头将刀身上的血舔得一干二净,接着貌似回味地赞叹:“本宫喝过无数人的血,唯独没尝过姓景的,想不到你这个谋朝纂位的贼子,血的味道会如此美味……本宫不会让你那么快死的,本宫要把你的血一点一点喝光,然后再活剖了你的心肝和你一起吃下去……”

    肩膀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刀,脖子又被这么个变态拿刀放血,雁归疼得脸色发白,决定不再同他废话了:“荆华,你人被软禁在这里,竟还能有一击之力把朕挟持到这儿来,真是好本事啊!看来是朕小瞧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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