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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镇山宗也并不是就靠双拳和人肉搏,宗内九峰,炼丹、炼器、御兽、阵法、剑法……什么都有。

    合欢的父亲药仙怕她转世成凡人,在修仙界吃亏,特地赠给女儿读心术。

    最有人情味的,是镇山宗。

    天空浓云密布,乌压压的黑云遮住了星光挡住了日月,乌云中银蛇闪动,不住地劈向一座最高的山头。

    能创造出这样的女主,作者的脑洞也是够可以了――

    有了读心术,还有诱惑人的特殊能力,女主自然走哪儿迷哪儿。

    “夹着尾巴逃窜不是我的风格,再说,我也想见识一下,什么是万人迷。”

    只是镇山宗的弟子,入门都必须学镇山拳。

    那么多人争先恐后为她卖命,为她生为她死,为她献上自己的所有,像中毒一样。

    明庭之所以来这里,因为镇山宗今天有人渡化神劫。

    系统有些担心。

    毕竟,合欢的体质决定了,她能吸引很多人,特别是异性。

    “大哥,你要不要干脆找个地方躲着,或者等她下来历劫,咱直接飞升去仙界?”奉天建议道。

    奉天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如火焰一般绚烂浓烈的凤尾垂落在空中,火红色的赤羽艳丽如血,被日光撒上一层薄薄的金粉,远远看去耀眼夺目。

    “这才符合我们度假躺平的原则。”

    “我先洗个澡,梳理一下我的羽毛。”

    这样挺好!

    “我就奇怪了,明明我比她长得好看,比她有富有,比她更有气质,比她血统更高贵,为什么我不是万人迷?那些人是不是眼睛瞎了?!”

    他来的时候,渡劫已经进行到了中途。

    就,就觉得画风有点儿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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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修仙界的大大小小的势力有很多,镇山宗、剑宗、天机楼、玉仙宗、七星岛、万佛门是其中翘楚。

    “那咱们就等着?”

    “不要。”明庭直接拒绝。

    明庭带着奉天赶了七天七夜的路,来到了镇山宗的地界。

    离合欢下凡历劫还有百年,看着时间很长,但对修仙界的人来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明庭第一次穿成非人类,异常兴奋。

    同时,男主还提醒了明庭一句,合欢是万人迷,修仙界人人都爱她,没有人能抵抗合欢的魅力。

    一百年后,她就会到修仙界来搅动风雨,祸害修仙界的天之骄子。

    他洗了个澡,将每一根羽毛都洗得干干净净,洗完站在梧桐木上。

    他让明庭千万小心,不要丢了自己的心,最后连尊严和脸面都没了。

    明庭美滋滋地欣赏着自己漂亮的羽毛,足足折腾了两个时辰,才依依不舍地变回人身。

    奉天十分好奇。

    按照明庭的理解是,剑宗擅长使剑,天机楼是算命的,玉仙宗是一群用毒的美丽女人,七星岛以炼器炼丹闻名,万佛门都是和尚。

    “老大,你打算怎么办?”

    “看来休假的小世界也不轻松啊!”

    这也是为什么合欢并非修仙界最美的女仙,却能牢牢抓住那些天之骄子真心的原因。

    “不等,先救个人吧!”

    “这是有人在渡劫?”

    这种奇葩的仙力真是要命!

    原本万丈高的山头,被迅猛的雷电劈去了一小截,光秃秃的顶上,一衣衫褴褛的男子周身灵气萦绕,不断帮他修复着身体。

    当初创立镇山宗的开山老祖万方最擅长的是镇山拳,所以就以“镇山”给宗派命名。

    这读心术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不管多厉害的人,哪怕是化神老祖,只要合欢愿意,她就能读到对方的心声。

    而且,作者还给女主安排了一个很厉害的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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