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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到了,伴随而来的雨水弥漫了整个城市。所有街道都湿哒哒的,一路走过还溅起小小的水花,混着尘埃的泥泞沾湿每个人的脚踝,等他们各自回到家中,收起雨伞,定要埋怨咒骂这个阴雨天。

    姜蔚也想骂,可她不会骂出口,充其量在心头怒怨,然后在换鞋的时候用几张纸巾擦拭,也算对这雨天的一种宽容。

    好在自家阳台那丛蔷薇开花了,唯美又浪漫,安慰了她因天气导致的小情绪。她低头瞧一眼手中刚买的东西。这是一个天蓝色的保温杯,上面绘有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精致又可爱。她刚刚经过商店盯着不走的时候,店家不停向她吹捧:“美女,买一个吧,现在这款可热门了,女孩子争着买!”

    她停下来想了一下,下雨天,其实很容易让人丧失理智,所以她方才的思考和犹豫徒劳无功,那店家已经在打包了,她只需要掏钱。

    继续撑着伞沿马路走,走在这个生她养她的城市。她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下那个定居在这里的决定已经八年了。

    当年在北方读大学,她畅想着毕业以后就留在北方的城市,不再回来。可是北方的水土始终不接纳她——尽管花了大学四年以及毕业后再三年的时间去适应北方,依然满身不舒适:太干燥了,她经常因为皮肤和呼吸道成为医院的常客。

    不得已她最终回到南方,回到这个雨热充沛的城市,更想感慨一句: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刚回来的时候,她不停找房子,中介按照她的价位需求介绍到这里。起初房东只是租,又过了五年,也就是三年前,房东一家搬到另一个城市生活,就把这个房子打折转让给姜蔚,连着阳台这株大而美丽的蔷薇藤。

    于是这套设计简单的房子成了她唯一的小窝,成了她每日漂流奔波之后需要回归的温暖港湾。小房子在一楼,春天少不了潮湿和发霉,夏天少不了炎热和烦闷,只有秋高气爽和冬日严寒的时候才能微微感受到小房子的的善意,但是习惯之后已不是问题,最主要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于她而言,刚刚好。

    雨还在下,只不过变小了,小到如同牛毛落下,走入其中,还会浑身浸润。她走上门口两级台阶,收起大伞,用力甩一甩,甩去夹带的雨珠,心想今夜应是好眠。

    正惬意着,忽然瞧见一个女孩子,准确来说,是一个初中生,打扮也很初中生,宽松的白色上衣和休闲的藏蓝色校裤,背着个枣红色的北极狐双肩包,剪着个乌发覆额的学生头。第一眼看去,总是一股妩媚的傲娇和不屑一顾的高冷,有种跟谁如出一辙的熟悉感。

    姜蔚先是好奇地看着她,她也生生地盯着姜蔚,两人都没说话,反倒显得有些争抢着谁瞪得更久一些的感觉。姜蔚忽然觉得自己很幼稚,于是转变态度,和煦地问:“你从哪里来?下雨天不回家?在这里做什么?”

    那女孩显然松懈下来,但仍不说话,低着头抿嘴,又摇摇头。

    一问不应,上一天班姜蔚也没了什么问话的欲望和耐心,自己开门进屋去了。

    屋里姜蔚脱了鞋子,把手里的保温杯放在杂物桌,随意抽了一张纸巾擦拭脸上和发丝上的雨滴,又拍了拍身上的水珠。得缓一会的姜蔚内心隐隐不安起来,这里是她的房子,外头是她房子的屋檐,都算她的领域,一个女孩独自在外面,怎么看都有些没爱心。

    她静默几秒钟,再次打开房门,探身出去,果然那个女孩还在,并且见她开门,眼神又开始警惕到怯生生的。

    姜蔚没走过去,自己靠在门框直接问她:“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在这里做什么?”

    女孩终于不再一动不动,她迟疑两秒钟,用低低的嗓音回答:“来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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