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葱有王思葱的命,百香果女孩有百香果女孩的命。(5/5)

    孙牧之坐在病床边上,一遍又一遍的回看视频,在苏小妍用碎片摸脖子那,停了下来,看得心揪得慌,像把小刀来回割着肉。

    孙牧之打了个招呼,让手下人去调查了苏小妍和那个半死不活的黄毛,求了他哥哥帮他摆平这件事。

    “我好累。”苏小妍身子似乎沉入水底,冰冷的水从鼻腔钻入,挤压着肺部的空气,脑子里只剩下这句话,身体不住往下沉,没了生存意志,放任自己,在窒息的最后一刻,苏小妍看到了一个人,没有黑色瓷表,没有眼角的黑痣,浓密的黑发中挑染了几根黄毛,对着她笑,“阿妍,要有光明的未来啊。”

    苏小妍痛得嘴角抽搐,痛,全身被车碾过一遍似的,左手上包扎着左一圈右一圈,右手输着液,忍着痛动动手,动动脚,确认只是痛,没有截肢,苏小妍松了口气,要是截肢了,还不如死了算了。

    苏小妍张望来张望去,想着自己手机去哪了?突然想起她把手机当拖鞋砸了何朱青,可惜了她的手机,应该拿从垃圾桶里的拖鞋砸了那张光彩照人的脸。

    病房门口紧闭,警察在外面可能就等她醒来,幸好伤的是左手,右手能动。

    “苏小妍。”孙牧之满脸胡茬,眼眶青黑,手里拿着外卖,轻轻拉开门,一见她醒来,愣了一会儿,露出个局促的笑,站在门口,满眼的欣喜,眼神复杂,嘴唇张了张,又怕吓到她,只好尬笑道“你饿不饿?”

    “要不要喝点粥?”苏小妍这才想起,似乎是孙牧之救了她。

    “你吃着,那件事我摆平了。”孙牧之局促不安地坐在软椅上,尽量压着五官,显得自己不那么凶。

    心头的重石落下来,苏小妍低垂眉眼,微颤的右手,难掩心中激动,她的前途还在,学校没有把她开除,她视为洪水猛兽的男人救了他一次,尽管难以置信,但事实如此。

    一想到此,不禁苦笑,她拼了半条命做到的,孙牧之几句话打发了,这就是权势的好处吗?

    “好。”苏小妍点头道。

    这人谁啊?

    她只是很难过,原来阿清真的离开人间了,苏小妍第一次认识到李书臣时,那个时候还不叫李书臣,他的姐姐都叫他阿清,他妈生他的时候是他们村唯一上了名牌大学的学生取得,李书臣可稀罕了,打小希望能像那个大学生一样考上名牌大学,做了好几年的黑户,初中要户口,上名字的时候老家老花眼的办事员粗心改错了。

    苏小妍不愿意相信,宁可自欺欺人,把何朱青当成李书臣,在床上在沙发上无数次催眠自己,阿清还活着。

    你看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像的人,连名字都带了一个清,还偏偏让苏小妍遇到了。你怎么就不是他呢。

    洗脑久了就当真了,连带着记忆多多少少出了点问题。

    那段记忆刻骨铭心,李书臣躺在太平间,白皙的皮肤上长了鱼鳞大小的黑紫尸斑,从胸口延伸到脖子。周围是李家人大小不一的哭声,李母顶着白了半边头的发,抚摸着李书臣的脸,她哭得再撕心裂肺 ,也没有把李书臣火化,而是拖着,为了多拿到钱。

    苏小妍知道的,李家两个大人都有病,做不了什么重活,就靠着一个几平米不到墙皮都掉漆的便利店活着,书臣上边还有个姐姐在读书,总要活下去的,哪怕是拿着自己的儿子尸体说,一遍又一遍在法庭上哭诉。

    总要活下去的。苏小妍安慰自己道。

    只是她的阿清在太平间躺了将近六个月,零下的温度太冷了,他那么怕冷,一到冬天,里面套了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把自己包成个千层饼。

    说起来,李书臣真是贱命一条,他爱干净,被人拖到满是垃圾桶的巷子里捅死,他怕冷,死后半年都在太平间里呆着。

    何朱青不一样,他含着金钥匙出生,连声音都充满着金子的味道。王思葱有王思葱的命,百香果女孩有百香果女孩的命,他们得认

    逝者已逝,生者如斯。

    苏小妍在无数次不眠之夜里摸着新长出来的白发,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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