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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是聚会,好几个包间都让他们给包了”
终于,看见四中的学生三三两两的往外走,叶文廷注意着他们,心想为什么学习好的女生都长的这么不济,好看的怎么这么少啊?
叶文廷平日里和这些人来往,跟着吃喝玩乐,却手不过钱,所以他基本上算是穷光蛋,吃饭唱歌打车,从来轮不上他掏钱,他算是里面比较单纯的人了。
钱,他虽然不沾手,但他却得参与他们的行动,叶文廷跟着他们打过群架,也曾为了哥们在舞厅里用酒瓶子打破了别人的脑袋,也曾被激怒后大大出手,后来被人暗中围堵在胡同里暴打。
叶文廷不爱学习,因为他周围的人没有一个爱学习的,他们热衷的是玩,还有就是寻求刺激。他们不该在街头徘徊的时候流浪了街头,在不该出现的场所里提早培养出了流连忘返,在不该插足的时候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在不该成熟的季节里忘记了青涩,在应该满腹经纶的时候却只剩下一肚子草莽,在本该安宁的时候却热血沸腾的躁动不安。
叶文廷点点头,走出小店的门,回家做饭去了。
他的朋友里多是混混,早早的辍学,踏入社会,在无人管束的世界里横冲直撞,好的学不来,坏的却学了个十足。他随他们去歌厅,去台球厅,去游戏厅,去饭店,去迪厅,去练歌房,去洗浴中心,去打帮结伙,去做浪荡的街头混混。
别人说他外表斯斯文文,其实最是心狠手辣,手黑,还不留情面。入夜,他们常常倾巢出动,像群游魂野鬼,飘荡在野间,肆无忌惮的任意妄为,他们是最见不得阳光的腐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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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那群人大多早早有了女朋友,而他们的女友也一个赛一个的漂亮,打扮前卫,像是摩登女郎一样,她们也同样不缺钱,她们要尽职做到的只是适时风情万种的靠去小混混的怀里,巧笑讨喜而已。
他有一群酒肉朋友,平日里他们大都很忙,忙着那些所谓义气云天的大事,就是没有时间顾及学习。他们说:“学习能有个狗屁用?大学毕业了也照样没有工作可干,回家还得啃老爹老妈,还不如早早去江湖闯闯,有了钱,什么就都来了。”
那天,叶文廷觉得包间里太吵也太闷,就去大厅里坐着,抽着烟,眼光却看着门口,那是个必经之路。
“都给了,不会错的,我女儿数学很厉害的,她还参加过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哪,全国的,这点帐对她来说绝不会算错的,放心吧。”
那群人,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烟卷,衣服里的腰间常别着凶器,穿的板板整整,油光锃亮的皮鞋,笔挺的西裤,他们很在意自己的穿着。花钱大手大脚,来去代步的工具都是车子,他们很有钱,只是那钱是从别人那拿来的,还没有给人家打一声的招呼。钱来的容易,花的自然也容易,于是他们过起几日大款,几日乞丐的交替生活。
包间的过道并不明亮,远远一男一女走来,看不清面容,叶文廷吸口烟,不经意的看过去,却见那眼光流转,似曾相识,原来是那两个月前夜色里看见的眼光,它就在这个晚上不经意的再次出现,他深深的吐出肺里的烟雾,本是好奇,带着侥幸的心理,却真的让他等到了。
那日,去了练歌房,路过个包间,听见里面闹哄哄的唱歌,叶文廷透过门上的长窗户,往里望去,看见一群学生在那里狂吼乱叫,他们都穿着四中的校服,他忍不住的问别人,“今天怎么这么多四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