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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请你喝更好的东西,我是个男爵的儿子。”这项笨拙的宣称若是真的,也只是在炫耀他的钱财罢了。
那人看着他。明克发现他以为他们是同一类的人,两个想要来点艳遇的公子哥儿。哼,那家伙真是完全搞错了,虽然这让明克朝云妮皱起眉头。她开始有些不同,浮现了一些他喜爱的特质,然而这也让他隐隐担忧。
另一个人也注意到了。“实在忍不住要看她,”他说。“我们的品味都很好。”然后他又问:“她是你的女人吗,朋友?”
明克交插着双臂。可恶,才没多久他们就谈论起养马经来了,还有该怎么飬养好的猎狗,以及该上哪儿购买凡戴克——谁知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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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点,他是真的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喜欢她,这么想要得到她,对他来说是个谜。一个经常引发下面这句话的谜:我爱上了这个女人。
“是的。”明克答道。这么说比解释起来要容易得多。
他喜欢云妮的身体。这有点奇怪,但是明克已经想不起在云妮出现之前,自己是否一直都喜欢这样的女性身体。或者他之所以喜欢这样的女性身体,是因为那是包云妮的身体。
虽然到目前为止,那个上流社会的家伙一直维持良好的礼貌,但是明克已经想要揍他了。理由竟是他懂得欣赏屋里最漂亮、舞跳得比任何人都好的女人。云妮显然很擅长随着音乐起舞,她说自己的血液中流着史特劳斯,但今晚是吉普赛。甜蜜的吉普赛云妮。
另一个人弹了起来,朝他瞪大了眼睛。明克有点希望他因为这个侮辱而动手,他会很乐意摆平这个混蛋。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打人了,今晚正是开始的好时候。他对某件事感到愤怒——某件比一个朝云妮抛媚眼的傻瓜更重要的事。不管那是什么。他都很乐意将气出在这个多嘴的家伙身上。
然后愚蠢的云妮从桌面上下来,插了进来。“我才不是他的女人呢,我不属于任何人。”她直盯着明克,仿佛他应该要提出反驳。可是他又该如何反驳?
她的脸蛋肌肤光滑,五官坚毅,肤色漂亮。她的身材优雅出众,有副美丽的娇小胸部,和丰满的臀部。当然啦,还有那双男人所见过最吸引人的长腿。天啊,他多想在死前再看一眼那双腿的样子。
她到底有什么特别的?是的,她绝对是位淑女,甜美,对人亲切,待他和善。她和他所认识的女人一样聪明,而他很欣赏这一点。他喜欢她的敏感和谨慎,即使她的谨慎有时会让她有些疯狂。还有她的美貌,天啊,在他看来她真是美丽万分——是其他女人无可比拟的。
然后她又变回原来的自己,严厉的态度仿佛他是疯了才会有这种念头。“我不会和你到任何地方去的。”她似乎也很讶异必须说出这个事实。
“不行,”她高兴地说道。“我和他一块儿喝。”
过了一会儿,他才发觉到他和那个家伙正并肩站着看她,虽然他的肩膀比另一个人还要高出六寸。
那人接受了她的决定,然而还是递给她一杯苏打水。要不是把自己的饮料给忘在吧台上,而云妮又看起来很渴的样子,明克一定会提出抗议的。那个公子哥儿随即提起他来伦敦是为了一场马匹的拍卖会,显然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
那家伙朝明克高傲地扬起眉毛,目光转向她,微笑起来。“那么我可以请你喝杯饮料吗?”
那个高傲的家伙也还在,仍然不肯离去,也不肯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到目前为止,屋里的任何人盯着她瞧都没有让明克感到不安。能够认识她,看着她用一种不伤及任何人的方式让自己快乐,令他十分骄傲。
到了午夜,人潮渐渐散去,大部分双双对对的人都已经喝醉了,彼此拥抱着的样子勉强称得上是在跳舞。桌面上还剩下三个女孩:南西、萝莉,还有云妮,他甜蜜的云妮。
明克以跟云妮一样高兴的态度说:“你也可能是个妓女的儿子,根本没人会在乎。”
云妮可以和那家伙谈这些事,她对它们全都一清二楚:她原本就和他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他对着自己说,她是侯爵之女,明克。你真以为自己这只癞蛤蟆能吃到天鹅肉,娶侯爵之女为妻吗?然后呢?用驴子拉的板车载她到乡下去?那板车还得够便宜才行哩。
不管怎样,他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他爱上了云妮——侯爵之女包云娜小姐——一个他一辈子无法拥有的女人。离开她将令他心碎,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事实就是如此。他必须把她交给那个公子哥儿一类的人。
谢谢你,亲爱的,明克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