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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炀,我们说清楚。你真的是喜欢我吗?”
第四十二章
毛迎旭拉着他的手放到一边的大白兔,问道:“还是你只是喜欢这里?”
炀哥咽了咽,那双眼睛都发直了,说话结结巴巴的,“都,都喜欢。”
毛迎旭叹了口气,“陆炀,我觉得我必须和你说清楚。”然后她再次转身,与炀哥面对面坐着,“我这个人比较死心眼,认准了一个人就不会再看别人。可是,你并不是这样的人,对吗?所以你有过很多女人,对吗?”
炀哥顿了一会儿,“我是有过很多女人,但我对你是认真的。”然后手指指着自己的脖子的纹身,“只有你一个。”
毛迎旭摇头,“有多认真呢?”
能够认真五年吗?十年?二十年?如果哪天他再遇到一个更喜欢的呢?是不是她也会变成他曾经的女人?炀哥这个人,十年以来随心所欲地放纵,现在的生活真的对他来说的合适的吗?
在善后组里,战斗人员每天六点起床,开始一天的任务和训练,晚上十点才能回到宿舍。一个月只放一天假期,其余的日子就是非常枯燥乏味的生活,训练,睡觉,任务,睡觉。炀哥可以忍受半年这种生活,那真的能够忍受十年都过着这种生活?
她觉得是不能的。
之前两人确认在一起前,毛迎旭已经问过这问题,但当时候被他割肉纹身的举动吓到,也是第一次被这么强烈追求着,所以两人就这么糊里糊涂在一起了。后来,除了□□上的交流,两人非常少有正式的交流暂且不说,他们对彼此之前的经历都不太了解,谈何未来。
“认真?我,我就想和你一起。”炀哥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自己的内心,但他就是知道,从见她的第一眼起,他就再也不想过自己一个人的生活。
毛迎旭叹了口气,捡起旁边的小衣边穿边说:“我对你也很认真,但是事实就是,我们两在一起时,除了做I,就没别的事,这就是你的认真吗?你打算就这么跟我做I一辈子,其他的都不管吗?”
接着她站起身,叹了口气,“陆炀,我知道我想要的在这时代当中,可能对大部分人的人来说就是个笑话。但我宁愿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想将就。我们分手吧,这个任务回去之后,我们就去把家属的关系解除,我回去医疗队。”
如果他们可以活到八十岁,那接下来还有一段很长的岁月度过。这段时间很长,毛迎旭所渴望的,就是找到一个自己所爱之人。同样的,她也希望那人是珍爱自己的。而不是像炀哥这样,嘴里说着爱她,但行为上却与曾经的他没什么区别。
“毛迎旭!”炀哥气得连名带姓叫她,又想扯她。
“请尊重我。”毛迎旭后退一步,“炀哥,你并不是非我不可,等你认清了自己的心,再说吧。”
她顿了顿,又说道:“我们今晚等大家都睡了以后动手,我已经找到他们存放酒的地方。如果可以,我们明天下午离开出发去别的城市。”话毕,也不等炀哥反应,便直接离开去找老奶奶。
炀哥狠狠地锤了地面一拳。
好啊,分手就分手,他炀哥难道就找不到别的宝贝宠吗?他去找个乖一点的,比毛迎旭漂亮的,比她还会扭的!
夜晚,大家再一次围在一起吃烤肉,约翰这时候领着炀哥,在大家面前说道:“来!我们给我们的炀哥敬个酒,今晚的大餐是他请客!”大家齐齐拿起酒瓶灌了一大口,约翰高兴地说:“我们炀哥还真是雄壮,女人们,今晚可别放过他!”
一些从昨天就注意到炀哥的女人,此时夸张地欢呼着。而炀哥则是笑着答应,眼神却不停飘向毛迎旭,结果发现她正在烤肉,身边围了几个臭男人,正谄媚地对她笑,还帮她烤肉献殷勤。而她不仅不避嫌,还笑得软软萌萌,跟他们一起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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