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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老陈看了一本青年作家的小说后斗志昂扬地指着书(就像指着青年作者的鼻子一样)开始骂:“这种东西他妈的也能出版,写的什么破玩意儿啊,简直就是****!”当时我就坐在老陈的右边,距离他只有三公尺又三公分,我可以清楚地记得那天的阳光很热情,探照灯一样的光芒直直地照在老陈愤怒的脸上,在他骂骂咧咧的过程中,无数的吐沫星子像给花儿浇水一样落在那本书上。更让我兴奋的是,老陈最后说:“××(那本书的作者的名字)根本就没你写的好!”

    综上所述,如果我开始写小说,那我铁定将成为一位作家了,如此推断下去,我也就实现了多年的梦想:随便写几个字便会有很多家杂志社抢着给我发,我便可以坐在家里看着电视吃着零食等他们把可观的稿费送到我的手上,在家里待烦了我还可以出去走走,来个签名售书什么的,从此过上自由舒适的生活。

    我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嘴角微微上扬且闭着眼睛自我陶醉地想完这些觊觎的生活方式之后,老陈自作多情地对我说,你可千万别写我。我当然不会去写他,因为他的生活就像是一根泡在水里腐烂的木头,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没有,完全的沉沦状态。

    我看过一些作家的照片,我认为有两种作家的形象很适合于我:第一种是带着宽大笨拙的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小得可怜,犹如一条细线,但充满了神秘感,鼻子与嘴唇之间长满了胡茬,头发凌乱得像个鸟窝,并且是至少半年没洗过的样子;第二种是光头,油光异彩的那种,光照上去的时候还能反光,眼睛大得吓人,让人一眼看去以为遇到了外星人。由此可见,作家们的形象都是无比丑陋的(美女作家除外)。

    说到这里我不想再掩饰什么,我必须阐明我写作(也就是当作家)的动机,那就是写出一部扬名中外的巨著,获得一个什么文学方面的大奖(当然不是诺贝尔文学奖,如果是更好),如此连带的后果就是我也得到了很多奖金,那样我便可以跟我心爱的小文(当时我们班一位无比可爱的小女生)在一起浪漫生活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就会比现在快乐很多,也会有更大的动力去写作,由此循环往复,就会像车轱辘一样快速地向前跑去。

    当时我是这样设计我的小说框架的:一个“精神病患者”在一座肮脏的小城镇里生活,主要以蒙太奇的手法描述“精神病患者”的所看和所想,没有牵引人们思维的主线索,就像在大雾里行走一样找不到方向,以这样的方式开始,同样以这样的方式结束;通篇没有一个人称,也没有一个人名,采用的是杜拉斯的写作方法,男的称“他”,女的称“她”;“精神病患者”是什么样子,文中一概不提,读者可以展开丰富的想象去构造自己心目中主人公的形象。

    我在废寝忘食地思考了两天后终于在一堂索然无味的数学课上写下了小说的第一个字,从此踏上了通向作家的漫漫征程。

    六十二

    小说写无比顺利,很像拧开的水龙头,“哗哗”声不断,如此持续了一个星期之后,已逼近十万字。我还要说一点就是,我并不是一个很富有的人,所以为了节约开支,我在写作的过程中每天只吃一顿饭,用最次的稿纸,用铅笔写字(因为我认为用圆珠笔太奢侈了,算这样一笔账,一根铅笔2角钱,一支圆珠笔1元钱,后者是前者的五倍呢)。我完全是一副死心塌地搞革命的样子。期间,老陈为了表现出他作为我唯一的铁哥们儿而全心全意地支持我写作,还特意每晚熬夜帮我用电脑把当天我写的小说敲打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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