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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来得晚,所以比他们还清醒一些,我坐在一边听他们胡侃,他们又在聊戈多多,我常听他们聊起戈多多但从来没有亲眼目睹过这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女子。我每次听到他们说“戈多多”这个名字,脑海中总是条件反射地想起法国荒诞派戏曲家贝克特的《等待戈多》,戈多是谁,连贝克特他自己都不知道。
路灯突然亮起,我飞出去的思想被瞬间遣送回我的肉体,我自嘲地笑了笑,感到自己刚刚想得太多太繁杂太没意义了,于是我决定回家。
我二话不说,拿起酒杯,一仰脖子灌了下去,于是大家乐呵呵地又开始聊天,回归到我刚进门时看到的状态。酒局就是这么个场景,好似一群神经病聚到了一起,酒就是良药,不喝个神魂颠倒是不会平静安逸的。
据说,戈多多是北色的朋友,他们以前是高中同学,后来戈多多退学走人了,流离失所到城市地下室中成为了一名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以诗歌见长。按照北色的描述,戈多多是个又冷又暖的女孩,外表清纯,内心妖艳复杂,身材出众,且有一头乌黑亮力的秀发,写作时喜欢抽烟,有时会很神经质,等等。我曾经在网上读过她的作品,其中有大量对绝望和人性的描写,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她的文字带有一种天然的神秘感,就像她的人一样神秘莫测。这是我所向往的感觉。
到了常来坐门口,下车,周围环境倍感亲切,以近两年的大学生活已经让我对这里产生了些许感情。我叹了口气,不想再想太多,不想再感叹什么,再这么继续下去就矫情了。
四
我推开常来坐那扇熟悉的木质门,一股弥漫着酒香的气体扑面而来,于是我看到了一群任喝得正酣,除了老陈,还有北色、唐果、光年。我朝他们那撮走,他们似乎也看到了我,纷纷招手向我示意。等我走进,老陈拉过来一把椅子叫我坐他旁边,他说:“你小子速度还挺快,我一瓶啤酒的工夫就来了。”我说这路线我熟,闭着眼我都能走来。
出租车在昏暗的夜幕中调转方向,朝我家的方向奔驰而去。
我把早已疲软无力的视野投向窗外的大千世界,看着东来西往的行人,看着参差不齐的建筑,看着路两旁齐刷刷的树木,看着静如止水的淡蓝色天空,看着争先恐后的各式各样的机动车,看着夕阳投射出来的与我的目光同样疲软无力的光线……我看着我生活的城市,一个光怪陆离的城市,这个给予我欢乐与痛苦、让我讨厌又让我依恋的城市,这个肮脏与洁净、喧闹与宁静相互纠缠的城市。房屋不知什么时候拆掉,也不知何时又建起,马路渐渐变宽,人与人的距离渐渐疏远,快捷奏的,更方便的,层出不穷地涌进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意识形态。我在这里出生,成长,注定也要在这里挣扎度日,然后衰老,慢慢死去,焚烧的尸骨撒在这里的泥土里,灵魂在这里的天空中徘徊,就好似一个过客,赤身走来,****归去,恶性循环,不断往复。而城市依旧是城市,新陈代谢着,吐故纳新着……
老陈在电话里对我说:“常来坐,人齐了,你快点。”话语中已略带酒气。我知道老陈今晚约我们喝酒的原因,他就是想在众人面前炫耀一下他今天下午是如何勾引宁宁的,他这个人,完全属于那种有点功绩就的耀武扬威地拿出来给大家看的,一点不收敛,一点也不知谦虚。他的这种性格,大概跟他富贵的家境有关。
北色端着一杯酒傻笑着朝我走来:“天力,来晚了,受罚吧?”他此话一出,大伙都嚷嚷着让我接受惩罚。
五
北色是玩音乐的,他写的歌的歌词全部是由戈多多完成的,但是有一点我想不明白,像她这种年龄的女孩子是哪里来得那些体会和灵感呢?按我的思维方式,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应该都在逛商店:为穿衣打扮而逛商店,为昂贵化妆品而逛商店,为各色零食而逛商店,为谈恋爱而逛商店,为好心情或坏心情而逛商店。但是戈多多给我的感觉却不是,完全且彻底的不是,我想如果我是女人我也要做她那样的,自由自在,一点不被束缚,一点也不觉的活得很累。大概是应为这个原因,所以我总有一种马上跟她成为知己的冲动,高水流水那样的,我想深入她的内心,窥视一下她的心灵是如何的。但每次我向北色提出想认识一下戈多多,北色总说她很忙没时间,不知是搪塞我还是真的是这样。
“我也不知道,瞎转吧。”我摇下车窗,将烟头扔出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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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晚上十点,老陈给我电话叫我出去喝酒。晚上十点对我们这群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来说是个好时间,当小学生们都早已在父母的催促下洗洗睡了,当中学生们还在为高考而熬夜学习着,我们这些不知好歹的大学生们则夜猫子一样从四面八方出现在暮色下,三五成群一堆一堆的聚在一起,于是喝酒吃肉胡言乱语,一直到筋疲力尽,才憨憨睡去。
路上,我又可以坐在出租车里审视这座城市,夜色下的城市,深不可测的城市,时而万家灯火,时而漆黑一片,路灯飞快地闪过我的视线向我身后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