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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take a cup o’kindness y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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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auld lang sang,
在平静的歌声和晚风中,我们都安静了下来。我的声音在温柔地回荡,我的思维却飘荡到了别处。我一边唱着歌,一边忍不住想起了很久以前我读过的一个叫做《夜莺与蔷薇》的故事。
1954年,埃莉诺和梅琳达已经都去霍格沃茨上学了。埃莉诺二年级,梅琳达一年级。和她们的父亲一样,她们都在格兰芬多学院。
“我一直觉得,没有和你在霍格沃茨一起读书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弗朗西斯突然说。
一只夜莺爱上了一个年轻人。年轻人非常想要一朵红玫瑰,这样他就可以带他心爱的姑娘去参加舞会了。为了完成年轻人的梦想,夜莺把自己的胸脯按在玫瑰树的荆棘上,在月光中唱了一晚的歌。破晓时分,玫瑰树的荆棘刺穿了她的心脏,她的血液——那充满最深沉、最神圣、注定没有结果的爱的血液——涌入了苍白的玫瑰花蕾,给予了花瓣最为惊叹的深红的颜色。
For auld lang sang.
我希望梅琳达成为一个美丽的小傻瓜,去找一个爱她胜于她爱他的男人,这样她就不会为情所伤。我希望查尔斯变成一个勇敢而粗心的小伙子,懂得一些我不曾明白的道理——当你得不到一些东西的时候,就随它去吧。你还是可以活得很幸福。
开学那天,我和弗朗西斯把两个女孩子送到国王十字车站。站台上弥漫着白色的蒸汽,我们挥着手,直到那红色的列车消失在拐弯处。
爱情是个好东西,但是一旦过了头,它的火焰就会吞噬你自己。
可是,当年轻人摘下玫瑰花去找他心爱的姑娘时,姑娘已经和一个送给她名贵珠宝的男人走了。于是,年轻人把玫瑰花扔在马路上。四轮马车碾过花瓣,花朵被扫落到肮脏污秽的水沟里去了。
每次当我给孩子们唱这首歌时,我那死去的爱情就成了一根尖锐的刺,一次次地穿透我的心脏,让血液浸染了我的灵魂。
我平淡地回答:“爱。反正,我对他的爱足够我跟他凑合在一起,忍受完我这被上帝遗弃的下半辈子了。”
我笑了笑,说:“我进学校的那年,正好你毕业。”
For auld lang sang, my dear,
贝卡有一回问过我:“你到底爱不爱斯图亚特先生?”
当我回首往事,我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已经活得够久的了,我已经爱得够多,也恨得够多了。我唯望平静地活着,在乡村带着我的孩子们,期冀着他们的人生可以比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