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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瞌睡虫拉入沉睡前一秒,我恍惚地意识到其实还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我和埃德森是在耀克喝得醉醺醺的,而并非罗马。
存稿没了,实际上这章也是我今晚赶出来的
后面更新不稳定,可能一日两更,也可能一更,也可能两日一更
想了想,看了读者的评论并且听了朋友的劝告,决定还是把这篇文章完结
第31章 第二日
由于昨晚——其实准确来说并不是“昨晚”一词便可以简简单单地概括的——我们疯得完全忘记了时间,身体和大脑太过疲累,所以直到黄昏时的西斜的落日阳光透过灰蒙蒙的磨砂玻璃,在被单和铺着暗红色毛毯的地板上打下光影,我和埃德森才从睡梦里醒来,迷迷糊糊地倚靠着床板赶瞌睡虫。
埃德森拿过放置在床头柜台面上的机械表,扫了眼时间。见鬼,竟然都这个点了。声音包含了惊讶。大概他也没能料想到我们两个人会从清晨六点睡到傍晚十八点,整整十二个钟头。
先前喝进胃里的酒实在是太多,以至于我到现在都还病怏怏的模样。埃德森见我不舒服,关切地问我身体有没有大碍。我摇头。我饿了。我说。
确实。埃德森苦笑。灌了一肚子的酒精。他朝我伸出手应该是想拉我起来。走吧,出去吃点东西。
我借助埃德森的力度从柔软的床上起身,慢吞吞地褪去早晨未来得及脱下的臭衣服并换上干净的衣物。这使我感觉清爽多了。我们去浴室里洗漱、收拾自己。看着盥洗镜里的肩并肩刷牙的我和他唇边一圈的雪白牙膏沫,互相笑了。用毛巾清洗过脸颊,我揶揄埃德森说方才的我们看上去根本就不像十七岁的少年。他无所谓地耸肩,笑得促狭。奥索林,瞧你这话说的,我们明明早已七十一岁啦。
这句玩笑话或许是埃德森随口吐出,但是却令我很是动容。我想。若此时我俩真的是七十一岁的话那也不错。我们从年少的十七岁开始相爱,到花暮的七十一岁依旧相爱。我在心中算了算时间。五十四年。这很好了。我心想。噢,再给我二十九年的时间吧,我想和埃德森一起度过各自的百年光阴。我可以不需要墓地,我敢保证埃德森的想法也肯定与我的一样。只要有人能够帮助我们将我们的骨灰安置在同一个黑色的小盒子里,我便满意了。不讲究外人要把我们扔进哪个犄角旮旯里,因为我坚信有他的地方就是天堂。不过事实上,哪怕是地狱,我也义无反顾。
我笑,骂他小老头儿。他也笑,但是不说话。
我们决定找家袖珍小店坐下吃顿烘烤得十分有嚼劲的咸香披萨饼。因为我俩都对这边区域不熟悉,所以我们便询问了那个还未下班的前台黄发La bambina.她瞥向我的眼神暧昧不清,眼珠在我身上滑动得迅速,我猜测她应该是在搜寻我颈脖间的痕迹。我忽然感到厌烦,干脆转了个身背对着她,一方面是不想见那个女孩贪婪的眼神,另一方面也好让女孩看清我后颈在和埃德森亲密时所留下的咬痕。说不清是何种心理,总之在听见女孩小声的一句“上帝”时,我愉悦极了。埃德森从La bambina口中套出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便旁若无人地牵住我的手,光明正大地领着我往外走。奥索林,原来你竟然这么恶趣味。刚出旅馆的门,埃德森便半真半假地抱怨我。我眨眨眼睛,反问他。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他又笑了。凑上来在我额前印下一个羽毛般的吻。喜欢。
黄发La bambina推荐给我们的披萨店据说是耀克最出名、味道最棒的。起初我还不信,实际上埃德森也没有对此抱有多大希望。但等我们绕进又绕出荒凉又繁杂的巷弄找到这家披萨店时,望见店门口络绎不绝的人时,都愣了一下。我从埃德森的眼底读出了疑惑。我敢打包票,他也定从我的眼神里看出了犹豫。走吧。他说。
坐在红色的廉价塑料椅上等了足足有半个钟头才等来一张空桌子。我和埃德森坐下,一人点了一份口味不同的披萨,还搭配上一杯柠檬水。关于披萨,他点的是牛肉的,我点的是鸡肉的。我们可以换着吃。臀部肥硕的服务员将披萨放到我们的面前时,我和埃德森还是重重地咽了一下唾液,拿起碟边的刀叉开始用餐。噢。咀嚼着鲜美的披萨饼,我漫不经心地想道。看来那个小姑娘没讹我们。这确实十分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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