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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如琛一下子酒醒了一大半,一个激灵,她吞了吞口水,斟酌了半天,最后壮着胆子对对那黑影喊:“喂!你......你是谁!”
“我听到的这两个字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耳朵不是出了问题,就是我疯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如琛晕晕乎乎,好在肌肉记忆让她飘回了自家小区门口的小巷子。巷子的路灯坏了好久也没有修,林如琛什么也看不清。“啪叽”,也不知道踩在了什么东西上。林如琛本想仗着一点点光走回去算了,这下可好,新鞋子也不知道沾上了什么,她深吸一口气:“真他妈晦气。”她无奈地把手机手电筒打开,想看一下踩到了什么。一开手电筒,她就发现,对面似乎有什么。
“我跟方局仿佛确认后,确定是你。”
“我真是疯了一样的赶回国,生怕自己晚了那么一点点,就再也看不到你了。”
那黑影不回答,离她越来越近。
林如琛皱了皱眉,眼里流落出几分嫌恶:“算了,我自己回去,反正不远,步行也就十分钟。”她忙不迭赶紧走了。
“那我们扯平了,以后,你有且仅有我,我有且仅有你,我们都要对对方负责,要是做出什么让对方担心的举动......家法处置。”付离眨眨眼。
付离听到这里,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块被狠狠触动了,他很想把温彦按在床上,亲吻他,告诉他,我就在这儿——可惜他现在是个木乃伊。
“那是......什么?”迷迷糊糊的,大概十米开外,有个黑影。
那人叫葛胡,纠缠她好久了,说是送她回去,实际上谁知道他想干什么?
⑤:刑法第十八条对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的规定是这样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道路上依然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南淮市作为一个大都市,没有夜晚。大街上的红男绿女络绎不绝,他们出入着酒吧,夜总会,KTV,互相调笑着,撩拨着,震耳欲聋的DJ音乐从秦淮区可以吵到玄武区。
“我有那么一瞬间的欣喜若狂,然后转眼我就被铺天盖地的恐惧压制住了。”
第10章 Chapter.1
“好,不过......家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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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点,夜生活刚刚开始。
“那个人叫付离,是他们南淮市的刑侦正支队长。”
“我真的很害怕,阿离。”
温彦这么叫他,字字深情,像是在确认,他在这儿。
林如琛今天喝了不少,被狐朋狗友灌了不下三斤,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混着来,她踉踉跄跄地出了酒吧大门,挥手拒绝了朋友说送她回家。
“你说呢?”
今晚月亮躲在云里。
救命我想了好久才勉强圆回来了,本来打算把他身世剧情留白的,所以前面关于这个写的比较起飞,呜呜呜天道好轮回。
“这么晚了,我送你吧。”一个贼眉鼠眼的杀马特男殷勤地说。
⑥:《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可以承担鉴定人:(一)具有五年以上精神病临床经验并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二)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主检医生以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