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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叫迦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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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整整半年的时间,他也没真的赶我走。

    毕竟小女孩的衣服, 留给他也就是卖个二手,也收不回本钱。

    并在这个期间认识了跟我年龄相同的两个女孩子,得知了学园都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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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我在这个世界的爹。

    设定上好像是对兄弟来着。

    不过人身蛇头,有毒加上可以无限延伸的脖子......这组合真的是认真的么。

    虽然丑,但是对于三个小女孩来说,已经算是一次很大的危机了。

    我没有推辞。

    话虽如此, 但我到了学园都市才发现埼玉不知道什么时候往我背包里塞进去的他自己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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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命运相遇的第六个月,我遇到了这个世界的特产——怪人。

    我像是一只被养在家里的野猫一样,愿意走愿意留都没人管我。

    我打电话问他,他只说不小心放错了, 不过反正重要的证件什么的都因为他打算洗钱包而拿出来了, 所以也不用我还了。

    而且他也不是什么我的青梅竹马。

    完全不可爱的我自己把这件事告诉了埼玉,得到了对方毫不在意的,“啊, 你要走就走嘛, 走的时候记得把给你买的衣服什么的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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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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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因为并不是什么重要相关的信息,所以大家心照不宣的没有告诉当事人(。)

    阿赖耶,史无前例的地位大危险!

    一个叫阿周那。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体御史我还真的蛮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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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埼玉本人彻底拒绝这个称呼,并且表示对我的收留只是暂时的,等到我差不多好一点,就该去哪去哪。

    然后也就是在那一次,我突然觉醒了超能力,拥有了可以免试进入学园都市的通行证。

    名为御使御行的超能力发动时,我可以操纵两体‘御史’为保护自己而战斗。

    在确定了自己拥有超能力后, 我收到了学园都市的入学信。

    其实初次遇到的怪人并不很强,只是个变异的人类,似乎是跟自己养的宠物蛇融合后产生了变异。

    真是拙劣不堪的谎言。

    立香:青梅竹马???我信了你的邪啊!

    但年少时的我没有拒绝。

    达芬奇亲是第一个知道立香跟埼玉关系的人,不过屏幕上的情报星尘十字军是有看到的

    是的,从法律层面来讲,他是我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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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使用说明:两个一起召唤的时候,会因为兄弟吵架(?)而无法对敌,所以最好分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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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那个我当时怀着的是怎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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