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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也比厉南亭年轻,都未能斗得过,难道你以为门外那个愣头青就可以?”应启明指向门边,语调决绝,“你等着瞧,他会比我更早崩溃,爱上你的人最终都要面对你心里的庞大阴影,除非厉南亭死了——哦,不对,活人怎么斗得过死人?”
林惊昙观赏他全情投入的表演,忽然很想鼓掌——
看,他发掘了一位多么伟大的演员。
第29章
应启明经久积怨一旦爆发,就像个喷壶一样没完没了,调转枪头,指责林惊昙控制他:“难道你当年没存着压制我的心思?我想拍的戏想参与的项目你一概不同意,如果我留在你身边到今天,你知道别人会怎么看?他们会认为外面那个傻子是你找来替代我的!”
他讲得自己像个冲击豪门失败,没婚约没戒指没地产的捞金仔,林惊昙忍俊不禁:“你让我怎么同意?你当时的情绪已经……算了,我不说了,你认为怎样就是怎样。”
此时冷静想想,他真正对不起的是甘棠,甘棠一早反对过:“应启明没有做巨星的素养,刻薄地讲,他这块蒙尘美玉‘质地不纯’,早晚被磨蚀。”
然而谁让他昏了头,竟坚信自己能感化顽石。
应启明顺风顺水这么多年,也到了因自傲屡屡露出马脚的时候,岂非正是顾霆上位的好时机?
一念及此,林惊昙便不那么生气,甚至还有几分谢意,谢他送顾霆天赐良机。
他和应启明在酒吧认识,应启明做驻唱歌手,灯影和酒色令他八十分英俊变为一百分,林惊昙醉眼看去,怦然心动。
他对美色卓有鉴赏力,当然也容易被蛊惑。
同行好友见他意动,轻笑:“那可是个著名的刺儿头,老王,记得吧?做地产的那个,知名的花花公子,前几年想潜他,结果被他打破了头。他本来前途无量,现在被人记恨,只好混混日子。”
林老师最喜欢难搞的年轻人,这不是扣分项,反而是加分项。从前他喜欢厉南亭,是因为厉南亭不像他父亲,现在他钟意应启明,是因为应启明和厉南亭完全是一对反义词。
亦不是没有过好时光,应启明眉目锋锐,隐约闪着桀骜,纵然不得志,依然在发光,是没被生活挫掉棱角的原钻。
好友怂恿:“林老师,上!”
但林惊昙并非唐突的猎艳客,他请了下场的歌手一杯酒,并抽出时间,每逢应启明登台,便静静等待他唱至夜阑人散,再请他一杯酒。
时间一长,应启明便注意到,灯影最旖旎处,有个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总是轻轻阖眼,非常认真地听自己唱歌。
大概美人的待遇总是不同的,应启明这次没有冲上去打破林惊昙的头,而是主动敲了敲他的桌沿,大笑:“今天换我请你喝酒。”
林惊昙一开始便讲得直白,没有欺瞒,将名片递给了他。
应启明不熟悉他的脸,以为他不是行内人,见到名片才神色丕变。
然而今非昔比,他19岁可以傲气,熬到二十五六,再不出头,这个更新换代比苹果手机出新款还快的圈子便会将他彻底忘记,他能在酒吧登台已是不易,不敢再搞砸任何一个机会。
再者说,林惊昙姿态实在好看,令他产生兴趣:“你也想潜我?”
他一边讲,一边略显烦躁地拢火点烟:“你听说过上一个是什么下场吧。”
林惊昙颔首:“听说过,但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想签下你。”
当时应启明狠狠盯着他,像饿了数百个日夜的狼,林惊昙饶有兴致地回视,从他眼中看到了辉煌的未来。
最终,应启明眉头舒展,笑起来俊朗到可以谋杀镜头,伸出手去同他相握:“合作愉快!”
第一个亲吻发生在应启明首张个人专辑大获成功之后,林惊昙一直非常绅士,从不越雷池半步,但应启明看得清清楚楚,他欣赏的眼光藏不住。
庆功宴结束后,林惊昙亲自开车送喝到昏头的应启明回家,抵达后温柔地请他下车,还替他戴好鸭嘴帽和墨镜,免得记者拍到他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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