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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我的眼神,他也转过头,看到我的眼神他一愣,随即紧紧的看着我,他的目光中有渴望、有期待、有深情。
我转头凝望着他的测脸,原来以前的我这么爱现在坐在我身边的这个男人,以至于记忆丢失了,爱的习惯却还在,潜意识里还是爱着他爱的歌。
我一听,很有道理,不禁点头,“那倒是!不过让我每天朝九晚五我才不干呢!不闷死也累死。”
我们走进一间教室,我抚摸着桌子,何晟俊则看着最后一排桌椅,我又叹气,“以前应该少睡点的,上课一半的时间都是在睡觉。”
感觉到身前的巨大压力,我睁开眼,何晟俊背对着阳光站在我面前,树影斑驳的投射在他身上,看不真切他的脸,原本清晰额五官变的模糊,却能感受到他目光流转在我身上,他开口,“以前,我最喜欢站在这里,等着你睁开眼睛,这是你最美的瞬间。”
可惜,你的渴望现在的我给不了你,你的期待现在的我理会不了,你的深情更是现在的我所陌生的。我转过头,我知道我又将他无情的推开了。
我们再次陷入沉默,流淌的只是音乐,和那颗支离破碎的心滴得血。
我愣住,一时不知如何作答,他轻笑,听不出是喜是悲,“起来吧,别弄脏了衣服。”
他轻笑,却没有接话。
我的手机铃声就是这首歌,已经用了很久了,我记得大学开始就是这首一直没变过。这个认知让我感到莫名的恐慌。我以为的陌生人却已融入了我的血液,我以为的忘却却只是自欺欺人的表象,原来那场爱恋的刻骨铭心是我始料未及的。
一路无语,各自想着心事到达了我们的母校,看到大学的大门,一阵阵熟悉感涌上我的心头,真是一点没变呢!
“那儿!那儿!那颗树是我的最爱!”我兴奋的指着一棵大树,它还是没有变。我走过去,按照以前的样子坐下,“呵呵,好像回到从前了,在这里安静的看书听音乐。”我闭上眼,享受着这份熟悉,手指抚摸着树皮,它历经风霜,冷眼看着一批又一批的毕业生离开这里,一群又一群的新生来到它的脚下。却始终沉默着,以智者的姿态,包容着物是人非。
我们并肩走着,走在号称“香榭丽大道”的树荫中,我不由感慨,“以前最喜欢这里了,阴凉又安静,现在一点也没变啊。”
我们走向教学区,由于是周末,学校里没什么人,零零散散的几个学生看到我们,都投来了惊艳的目光。我看着他们,叹气,“哎……如果可以,我真想给他们做个讲座什么的,让他们好好珍惜大学时光,以后这么轻松舒心的日子就没了。”
他收回目光,看着我,却仿佛透过我看着别处,“是啊,还有一半时间在看小说。”
我摇摇头,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如果我当初不看那么多小说,我怎么会做作家呢?如果我当初不睡那么多觉,哪有那么多脑细胞好让我构思呢?哪能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的来码字呢?对吧?”
“呵呵,你现在不是照样很轻松吗?作家除了创作期,平时还是很空的。不像我们上班族,那才是真的苦呢。你就别在朝九晚五的人面前自怜自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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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以前和同学就喜欢在这里看美女,这里是美女聚集地呢。”何晟俊也感慨着。
一阵熟悉感扑面而来,我不知道他以前是不是也一直讲这句话,起身看着他,他一脸平静,看不出心情,本想探个究竟,却不想他抬脚走人,我只能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