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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徐开慈天赋到底多高,但是他知道徐开慈在二胡上的钻研,他所说的“学了点”绝不是真的只会一首简单的“小星星”。
他突然拉起徐开慈的手,将他的手指从掌心捋顺开来,细细地端详着。
他手指很长,以前就觉得他的手很好看,像水葱一样,现在手上已经没有什么支撑骨头的脂肪和肌肉,只是干枯地包着一层皮。
实在没办法想象,这样的一双手,从前到底有多灵动,竟然能学会那么多乐器。
程航一眼睛有点胀,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他问徐开慈:“你是很喜欢民乐么?”
“喜不喜欢的,有那么重要吗?”问到自己热爱的东西,徐开慈反而没有那么想回答了,只似是而非地敷衍了一句。
程航一却突然很正经,很严肃地看着徐开慈:“我以前成绩挺不好的,初中是我妈砸钱给我上的,高中也是刷了很多题才考上的,我知道我几斤几两所以才一直学小提琴,无非也就是想有个大学可以上。你说我有多喜欢,好像真的没有的。我也不是那种天赋很好的学生,更别说还能有多余的心力去学别的。”
如果不是今天,程航一大概会一直以为徐开慈应该是同他一样,只是觉得这条路看起来像一条捷径,所以才选择了自己的一个特长。
作为一个音乐人,他突然怜惜徐开慈。
在三年前,自己压抑得受不了的时候,徐开慈可能要难过一万倍。他没有办法去,徐开慈每天睁开眼睛看到这个玻璃柜里放着的那些乐器,心情会是如何。
作为徐开慈的男朋友,他突然意识到,面前这个人,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去真正的了解过他。
第21章
徐开慈真的从来没有和程航一说过关于自己有多喜欢这些东西的事情,又或者说他没和任何人说过。
还是那句话,没必要。说和不说,别人自长了双眼睛,人家能看得出来到底是不是热爱。哪怕没长眼睛的盛观南,也知道徐开慈喜欢民乐。
确实身边很多人都是出于以自己一技之长以后能有碗饭吃,但徐开慈不是。如果按照家里设想的,他早早放弃民乐可能现在他会混得更好。
只徐开慈就是倔,就算撞了南墙,他也要把南墙拆了接着往下走。
他喜欢的事情,想做成的事情,包括想要的人,他就一定要赢。
他从来没有输过,至少目前来说,他还是觉得自己是赢的那个。徐开慈看了眼面前的程航一,只能算赢得不好看。
赢得好难看,也赢得好艰难,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大到徐开慈有时候也会怀疑,自己到底是输,还是赢了。
没准已经输了,只是自己还在嘴硬罢了。
徐开慈眼睫轻颤,抬手蹭了蹭程航一,“别揉了,没什么用,你别说话了我睡会。”
程航一点点头,帮徐开慈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这里没那么多靠垫和软枕,你将就一下昂?”
说着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裹成一个卷垫在徐开慈的一双瘫足下,好给他的脚一个支撑。
因为瘫痪的原因,徐开慈手上的血管并不是很好找,每次输液都会弄得手上一片淤青。这还不是最差的,就怕跑针,要是跑针了,淤青的地方会更多。
徐开慈闭着眼睛侧着头睡觉的样子很好看,因为瘫痪的原因影响了呼吸功能,他睡觉总会微微张着点嘴巴来辅助呼吸。这么一来,他睡觉的时候会比平时气势要弱很多,只剩一张怎么看怎么好看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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