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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簪子在手,那姑娘直接不撒手了,让身后的师兄给钱,看情况是打算强买强卖了,这一看还得了,老板说做生意,以和为贵,可以给姑娘打个折,这簪子还是给先来的那位姑娘吧。

    听了这不讲理的人说的话,浅色系衣服的小姑娘就怒了,开口找她理论,什么还没钱货两清,我都和掌柜的说好了,双方也都同意了,你情我愿的买卖,他愿卖,我愿买,所以,这簪子也算是卖给我了。

    掌柜的也是急得不行,看着两波人,只能好声好气的劝着,并说着有类似的簪子,可以都看看,不要伤了和气,发生冲突,可惜不管用。

    拿着簪子的姑娘,看师兄给过钱了,直接扔到了柜台上,看了看浅色系的姑娘,说可以看看其他的簪子,这个合自己眼缘,就要往外走。

    这浅色衣服的小姑娘就不干了啊,明明是自己先看上的,凭什么一来就抢走了自己看上的东西,还合她眼缘,怎么不说还合我的眼缘,让我直接买走呢!

    直接出手拦住了她的去路,再一次说明自己也喜欢这个簪子,也合自己的心意,而且是自己先来的,让她也看看其他簪子,这支,自己买了。说完就去拿她手里的簪子。

    可能是没想到自己都这么说了,浅色衣服的小姑娘这么不识抬举,竟然还敢抢自己手里的簪子,以至于太过惊讶,导致簪子被夺走。

    那浅色衣服的小姑娘,在拿过簪子后,把早已准备好的银子给了老板,直接出门去了。

    回过神来,被拿走簪子的姑娘就不乐意的,可能是霸道惯了,直接就抽出了腰间的鞭子,甩向了胆敢抢走她手里的东西。

    就这样双方就打起来了。

    “就你这说话的口才,感觉比说书的都厉害,最后那簪子被后来的那个姑娘拿走了!”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这你可猜错了,不是被拿走了,那个姑娘在打赢了后,可是夺走了浅色衣服姑娘手里的簪子,直接摔到地上,摔碎了。”

    “摔碎了?不是合她眼缘吗?”

    “是啊,在她打赢后,直接走到了那浅色衣服姑娘的身前,打了人家一巴掌,更是把簪子夺走,说了一句特别气人的话:说看不上了的东西,即便毁了,也不会留给别人。”

    “啧啧,听听这话说的,所以啊,你以后遇到这种人,有多远就离多远,实在不行,还能向我求助呢!”

    听着金霄说的那女子的话,真是让人生气,想到了以前,不由得跟着说:“确实,这种人最可气了,不讲究先来后到,得到了还要踩别人一脚,真真可气。”

    “呦,说谁可气呢?”一道十分不善的语气从身后想起。

    宋蔓猛然间回头,就看到了那个抢簪子后又毁簪子的人来到了船上。虽然背后谈论人被当事人听到了,有点尴尬,可这人做事本来就让人诟病,怎么救就说不得了。

    评估了下己方的战力,在加上对金霄有种莫名的信任,直接怼回去了:“谁应就说谁,不做亏心事,不怕被人说。”

    “你,想必旁边坐着的是你朋友,不若让你朋友给我当仆人几天如何,就不计较你的无礼了。”

    看着这一男一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貌美如花,让人忍不住的想……毁了。

    宋蔓听的也是睁大了眼睛,看向金霄,眼睛里明明白白的表达了一个意思:蓝颜祸水。

    本打算旁观的金霄,看战火烧到了自己身上,赶紧对着宋蔓表忠心:“阿蔓,我可没有看那女的一眼,对你可是一心一意,其他女人在我眼里,就是一根草,火一烧,风一吹,直接消散了。”

    什么草啊火啊,听的宋蔓下意识的接了一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听了宋蔓的话,金霄直接笑开了:“阿蔓,没想到你还有这想法呢,在我眼里,只有你是特别的,浮世万千,挚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伴朝,月伴暮,卿伴我朝朝暮暮。”

    “至于草吗,那也只能是草,有多少烧多少。”后一句对着不请自来的二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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